方国珊被追讨案 证人指林国雄接洽女地主 称只分割土地非卖地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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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贡区区议员方国珊被女地主追地及索偿案续审,已故女地主的男孙今(10日)出庭作供,透露前艺人林国雄联络祖母叫她“出地”建丁屋,并由方国珊的公司则负责兴建6栋建屋,祖母事成后可得其中2栋。惟方指有文件显示该些地已以25万出售,关否认曾出售土地,并强调林当年向他们称是分割土地,并非买卖。

关雄源称指其祖母当年与方国珊的公司合作建丁屋。(朱棨新摄)

原告为何淑明已身故,由任她遗产执行人的孙儿关雄盛代表。本案21名被告方国珊和一间和她有关连的公司,另外18名被告均曾经或现时持有该地的男丁;地政总署署长亦是被告之一,由律政司代表应讯。

指林国雄联络祖母

关雄盛的胞弟关源盛作供透露,其祖母生前从事海鲜生意。他指,林国雄于1994年联络祖母,商量兴建丁屋。关源盛和祖母等人翌年到林的公司田宅行签约。而方国珊当时亦在公司,但身处另一层。关确认,方国珊未有参与该次签约。根据方国珊早前陈词,林国雄为她当时的生意拍档。关续指,当时的合约包括祖母“攞块地出黎”,而田宅行兴建6楝村屋,祖母之后可得2楝。

方指土地已以25万售予他人

未有律师代表的方国珊问关源盛,当时是否认为发展是“套丁”,关立即否认:“当然唔同意啦!”惟方国珊指,关源盛在之后以授权人身份签下多份文件,当中包括“分割契”(转让契约),把涉案土地分割成9份,亦有文件显示,把涉案土地以25万元售予他人。

指林国雄称是分割土地

关解释,林国雄当时解释要把涉案土地分割,再兴建丁屋和补地价,最后把村屋转至祖母名下。关并强调,是次是分割土地,而非买卖,未有收取任何款项,也没有为意文件上的金额。

法官问关,他当时是否心知肚明,非要真正分割土地,只是形式上把25万给予男丁。关强调,是林国雄表示要分割土地。

案件编号:HCA26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