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8岁遭非礼 10岁遭强奸 装修父性侵亲女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小六女生声称于8岁时因尿湿裤子向父亲求助,却遭父亲非礼,以阳具磨擦她的下体。父亲再涉于2年后多番强奸她,并声称是两人的秘密,否则“有人会捉爸B”。惟女生终写下匿名字条,向老师查问会否“生BB”,令事件揭发。父亲否认强奸等3罪受审,陪审团退庭商议8小时,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法官把案押后至本月30日判刑。
现年44岁、任装修散工的被告,被控1项非礼和2项强奸罪。控罪他于2015年至2017年间,多番非礼及强奸他的亲女儿,即本案女事主X。女事主涉被非礼时仅8岁,被强奸时则分别为9和10岁。
被告闻判后目定口呆
被告得知非礼罪成后,目定口呆,在被判强奸罪成后,更多番摇头。控方透露,被告有3项不相类的案底。
法官先为事主X索取创伤报告,把求情和判刑押后至本月30日,期间被告继续还押。法官并表明,若报告显示X因案件受困扰,将会是加刑因素。
濑尿向父求助遭非礼
庭上早前播放X录影会面,于非礼事件发生时,父母尚未离婚。她因“濑尿”又未能拿到正晾晒的衣服,向被告求助。惟被告在床上用阳具摩擦她的下体2至3分钟。X坦言当时不知被告所做何事。而她于1、2个月后在用膳时告诉母亲,对方听罢大怒并痛哭,之后离开住所,被告则吩咐X勿再把事件告知他人。
事主称曾遭父强奸6至7次
X又指遭被告强奸6、7次,对方都没有使用避孕措施。其中一次发生于2017年7至8月间,被告把X抱入房间后,把口水吐在手搽在他的阳具,再插入事主下体,并在她体内射精。X虽脚踢被告并喊“唔要”,但不成功。
此外,被告于同年11月19日要求X“今晚同我一齐瞓”,然后在房间掀起她的上衣,咬其乳头和舔耳朵。虽然X喊:“走开,衰人。”但被告仍强奸她,并在体外射精。
字条问老师被迫性交会否生BB
被告曾X吩咐保密,否则“有人会捉爸B。”惟仍就小学的X,趁学校常识课教性教育,以匿名字条投字条问老师:“我被爸爸迫性交,我该怎么办?会唔会生bb?”老师查明后发现字条是X所写,经查问及了解情况后交校方报警。
被告强调无性侵女儿
而被告在自辩时强调爱钖X,未有性侵对方,不知为何遭诬造,又透露他自离婚后会透过召妓和手淫解决性需要。又自提女儿读幼稚园时没有非礼她,更自称会同女儿讲故事,女儿并曾要求与他同睡。
案件编号:HCCC2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