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涉奸小学女儿案 被告辩称以召妓手淫解性需要 无性侵亲女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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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涉非礼及强奸仍读小学的女儿案续审,被告今(31日)在高等法院自辩。他指自己原本很“烂玩”,未有想过结结婚。惟婚后前妻诞下女儿后,自此知道家庭的重要。他强调未有侵犯对方。而他自离婚后,透过召妓和手淫解决性需要,认为“男人间中手淫,我觉得无乜问题”。

任装修工人的44岁被告否认强奸及非礼仍读小学的女儿。(资料图片)

现年44岁的被告,被控1项非礼和2项强奸罪。控罪他于2015年至2017年间,多番非礼及强奸他的亲女儿,即本案女事主X。女事主涉被非礼时仅8岁,涉被强奸时仅约10至11岁。

自认婚前“烂玩”

被告庭上称,自认与前妻(即事主母亲)结婚前“烂玩”,亦因此结织当时在酒吧任经理的前妻。他指前妻难以怀孕,惟两人结婚半年后,前妻便怀孕并诞下事主X。被告当时大为雀跃,甚至表明不论男女,他都会爱钖这孩子。被告坦言和兄弟姐妹的关系欠佳,但自从女儿出生后,才知家庭的重要。

称与女儿关系好

被告续指,他和X关系一直很好,除会轻轻打X的手掌外,又不会体罚女儿。但前妻离开后,他要兼顾家务而感疲累,X有时亦会捣蛋,他才会“发脾气”责备对方。他解释,X曾用油炒生米,把厨房弄脏;X又会把糖果的包装纸放在咕𠱸下,但拒绝认错。

觉得男人间中手淫无问题

他强调未有性侵X,不知为何X要诬告他,又透露他自离婚后会透过召妓和手淫解决性需要。他指平均每月召妓1、2次,又认为“男人间中手淫,我觉得无乜问题”。而他在去年11月被捕前1、2星期前,曾在房间手淫。

被告在控方盘问下承认,除了召妓和手淫外,亦有观看成人影片,但非“习惯晚晚睇”,亦只会在房间睇“细路仔唔啱睇既野”。

被告强调无搞女儿

此外,被告前妻日前作供时,提及事主X就读幼稚园时发生过一些事情,导致她最终与被告离婚,惟法官当时制止了前妻详述该事件。被告今在庭上自辩时突提及这幼稚园侵犯事件,但他强调并无发生,又说:“如果你个男人搞过个女...你仲放心俾佢照顾?”法官即提醒陪团员,勿考虑幼稚园事件。

案件编号:HCCC20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