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指律政司“益自己人”不检控梁振英 郭卓坚入禀求覆核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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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日前指证据不足及没有利益冲突为由,决定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涉嫌收受UGL 5000万元。“长洲覆核王”郭卓坚不满律政司决定,昨(17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直指有关决定违反《基本法》及有违公众期望,更认为决策有“闭门审人,益自己人”之嫌,故要求推翻不检控决定。
申请人为郭卓坚,答辩人为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郭在誓章指,律政司认为梁振英在事件中没有利益冲突,可以不作申报的决定,违反《基本法》第47条,即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
郭又指是次调查没有如调查前财政司长梁锦松时,聘用独立海外专家,涉“闭门审讯,益自己人”,不符合公众期望。
案件编号:HCAL288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