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廉政公署︰征询律政司意见后 不检控梁振英、周浩鼎
撰文: 郑秋玲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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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2日)发声明表示,就前特首梁振英及立法会议员周浩鼎的涉贪案及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投诉,廉政公署已完成调查,即包括梁振英与UGL Limited达成协议并收取款项;以及周浩鼎被指在立法会专责委员会干预调查。廉署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后,律政司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向二人提出检控而达致合理机会定罪。廉署表示,知悉律政司会发表声明,阐述决定不检控二人的主要原因。
有关投诉包括︰(一)梁振英与UGL Limited达成一份协议,并按该协议收取款项;(二)梁振英及周浩鼎被怀疑干预立法会“调查梁振英先生与澳大利亚企业UGL Limited 所订协议的事宜专责委员会”的调查。律政司认为没有足够证据向上述人士提出检控而达致合理机会定罪。廉署知悉律政司会发表声明,阐述决定不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的主要原因。
根据既定程序,廉署已于今日(12日)将调查结果呈交负责监察廉署调查工作的“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议。在审阅有关报告及法律意见后,委员会同意廉署无须作进一步调查。
据资料,该委员由律政司司长或其代表、警务处处长或其代表、行政署长及廉政专员作为当然委员。主席一职已由前审计署署长邓国斌于去年12月接任,接替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另外有12名委员,包括金融界立法会议员陈振英、新思维主席狄志远等。
于去年5月,立法会调查特首梁振英UGL事件专责委员会爆出干预调查风波,民建联议员周浩鼎被揭提交予委员会文件中,多处遭特首办修改,主要针对UGL协议和其后发出声明的真伪性和完整性,以及建议专责委员会研究《基本法》47条有关要求行政长官就任时申报财产的“原意”等。周浩鼎随后辞去该委员会委员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