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斥社署执管宽松 安老院3年内屡犯规违11次仍不检控
随着人口老化,本港安老院服务需求增加,申诉专员公署今(13日)公布就相关监管的主动调查。调查报告显示,即使部份安老院犯下严重违规行为,如侵犯院友私隐等,惟社署却无法以《安老院条例》及《安老院规例》检控罪行。
申诉专员刘燕卿批评,对服务欠佳,甚至干犯《条例》所列罪行的安老院,社署执管宽松,直斥倘以撤销安老院牌照或使长者流离失所为由不执法,是不能接受,“(社署)严谨执法就唔会搞到今时今日咁。”
有安老院3年内屡犯11次 专员斥社署不检控
申诉专员公署今(13日)公布就安老院服务监管作主动调查,报告反映,社署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不曾撤销任何安老院牌照,而2017/18年度检控并获定罪数字亦仅得23宗。
有传媒于2015年5月报道安老院A涉嫌严重侵犯院友私隐,安排院友于无遮蔽的露天平台全裸或半裸,等待洗澡;社署调查后,决定拒绝安老院A的续牌申请,该院舍于同年6月结业。而社署在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期间,向安老院A发出11项警告及“纠正指示”,当中更有重复警告项目,包括不当使用约束物品。
刘燕卿:难以接受长者流离失所作不检控理由
申诉专员刘燕卿指出,就屡犯严重违规的安老院,社署应及早考虑撤销牌照,斥社署执管宽松,认为署方须严谨执管安老院运作,以及作出检控。
提到撤销安老院牌照或使长者流离失所,她直斥,这并非为两难情况,亦不能接受成为署方不执法的理由,“(社署)严谨执法就唔会搞到今时今日咁”,认为社署应严格监管作出检控。
社署被批评不积极跟进个案
此外,调查亦显示,安老院B于2016年1月有院友甲因低血压及排黑粪便,被送往医院;医院发现其肛门有布块和尿片胶纸,怀疑涉及虐老,随后通知家人报警,而院友甲2日后去世;社署到该院舍进行调查,访问职员及院友,但认为无证据显示事件涉及虐老。
刘燕卿批评,社署就安老院B人手不足问题,相隔五个月后才发出警告,以及没有深入调查该院舍涉嫌提供的虚假值勤记录,直斥署方跟进虐老个案不够积极,以及执管不严。
专员建议考虑把其他罪行纳入法例
然而,《安老院条例》及《安老院规例》早于由1996年实施,报告反映,即使部份安老院犯下严重违规行为,如侵犯院友私隐、错误用药、虐老等,惟社署却无法以《条例》及《规例》检控罪行,认为署方应重新检视法例,并考虑把相关罪行纳入法例。
而就社署发出的“纠正指示”,一般要求违规的安老院在14至30天内作出纠正,但调查发现社署并无制订改善违规事项的期限,及跟进巡查时间表,认为社署应就警告事项积极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