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过去五年改划21幅私楼地 改建公营房屋 料提供25,670个单位
撰文: 张嘉敏
出版:更新:
根据长策目标,政府于未来10年需提供28个公营房屋单位,惟建屋量一直不达标。特首林郑月娥今年公布新房策,宣布将9幅私营房屋用地拨作公营房屋之用。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12日)以书面回应立法会议员郭伟强的提问,指过去5个财政年度政府合共将21幅私营房屋用地、23幅以“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为主的土地,改划用作兴建公营房屋,共约提供近59,000个单位。
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以书面回复称,过去5年政府共将 21幅私营房屋用地,拨作兴建公营房屋之用。当中包括3幅于沙田石门,现兴建为硕门邨的土地、一幅于牛池湾丰盛街的用地、4幅于启德第2B区的用地拨作兴建公营房屋。另外于2017/18年则分别将安达臣道石矿场用地、前茶果岭高岭土矿场用地、皇后山用地,及东涌西第23区土地,改作兴建公营房屋。连同6月公布的9幅私营房屋土地,合共改拨21幅土地,涉及约27公顷面积,约可提供25,670个单位。
此外,过去5年政府改划23幅以“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为主的土地作公营房屋发展,共涉及37.75公顷土地,约可提供34,131个单位。而同时政府未有将公营房屋用地改拨作发展私营房屋。
黄伟纶称,发展局和规划署一直物色合适土地,为房委会及房协提供兴建公营房屋的用地。若情况适合,局方将增加4个新发展区及新市镇扩建项目中的公营房屋比例,如在2017-18年将一幅位于东涌新市镇扩展区的私人住宅用地改拨作公营房屋发展。他又称,早前获称城规会批准,增加古洞北和粉岭北新发展区住宅用地的发展密度,令该区的公营房屋单位比例增至约七成。
他称政府的不同措施,包括,制订“土地共享先导计划”方案、透过“明日大屿”填海计划,均显示政府增加房屋土地供应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