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不服被判囚4个月 刘铁民上诉要求改判缓刑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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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多名占旺人士被指违反法庭禁制令而在旺角亚皆老街阻碍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经审讯后被定罪的被告刘铁民早前被判监4个月,刘铁民不服,就刑期提出上诉,案件今(5日)于高院上诉庭审理。律政司认同刘铁民的量刑起点可调低,而刘铁民一方则认为合适的刑期应为缓刑2个月。上诉庭听毕双方陈词后,押后颁下书面裁决。
指原审法官自行和郑锦满一案对照 辩方无机会回应
代表案中最年老被告刘铁民(73岁)的律师陈词指,在原审作求情时,并无将刘铁民的案件与郑锦满一案作对照,但原审法官陈庆伟却在判词中,指将刘铁民的角色与郑锦满的角色对照,做法令辩方无法作回应。另外,律师也质疑原审法官在判词中指刘铁民的行为属深入而广泛的讲法。
律政司一方陈词指,刘铁民与郑锦满的案件确非一样,但亦有相近之处。惟律政司亦同意可将量刑起点调低。
案件编号:CACV53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