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藐视法庭】高院今判刑 73岁被告囚4个月 另14人判缓刑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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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多名占旺人士被指违反法庭禁制令而在旺角亚皆老街阻碍清场,被控刑事藐视法庭罪。法官陈庆伟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其中一名被告、73岁的刘铁民参与程度高,包括在高台上手持要求普选的横额,遂判他入狱4个月。余下14名被告,则被判处缓刑。

73岁被告刘铁民(左)是案中年纪最长的被告,今被判囚4个月。(资料图片)

本案15名被告包括萧云龙、文伙安、黎宇声、罗慧茵、陈子勋、陈玮锋、朱瑞英、翁耀声、黄嘉义、江金桃、陈遨天、陈柏陶、陈荣华、刘铁民及梁翰林。其中萧云龙、文伙安、翁耀声、陈柏陶和刘铁民共5人否认控罪,经审讯后被定罪。

法官指被告刘铁民参与程度高

法官在判词中指,73岁刘铁民当日的参与程度高,他曾在亚皆老街的高台上手持要求普选的横额,也曾站在警方防线前面,但被警方拘捕时没有抵抗。法官认为刘铁民的角色与郑锦满相近,认为合适的量刑起点是4个半月,考虑刘铁民的年纪,及他没有案底,将刑期下调为4个月。

至于余下14名被告,则分别被判监1个月至2个月,但缓刑1年至1年半,而当中11名被告同时被判罚款1万至1.5万。

梁国雄(左)在判刑后指,被告刘铁民被判囚4个月属过重。(许家希摄)
超过十多人到高等法院声援本案15名被告。(许家希摄)

被告指案件荒诞

超过数十人到庭支持15名被告,社民连成员梁国雄和黄浩铭也有到场声援,大叫“雨伞运动,不屈不挠,公民抗命,无畏无惧”的口号。审讯后被定罪的翁耀声受其中一名被告所托,分享该被告的感受,认为案件本质荒诞,政府要用民事禁制令去清场,处理政治事件。

社民连梁国雄得悉73岁被告刘铁民被判入狱后见记者,指自己在八九民运认识了刘铁民,是他的老朋友。他认为刘铁民被判监4个月,是判刑过重。

案件编号:HCMP2917-22/2015、HCMP24-32/2017、HCMP57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