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职员涉诬告上司案提堂 指收贿让同事每周可有两天早上缺勤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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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总署西贡民政事务处一名助理专员,涉嫌向廉署虚报其时任上司,曾收一名项目经理的利益,以令该经理能每周有两天早上缺勤,因而被控报假案罪,案件今(22日)于观塘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辩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以让被告索取意见及聘请私人律师,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2月27日再提讯。

被告郭仲佳被控一项报假案罪名。(许家希摄)

指上司容许项目经理每周早上缺勤

被告郭仲佳(56岁)被控于去年11月29日,明知地向廉署人员作出有人犯罪的虚假报告,即时任西贡民政事务专员萧慕莲,曾接受西贡民政事务署项目经理梁淑芬提供的利益,作为容许梁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诱因或报酬。

被告要求时间聘私人律师

辩方申请被告毋须答辩,并要求将案件押后以让被告就案件索取意见及聘请私人律师。裁判官批准,并将案件押后至12月27日再提讯。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候讯,期间不得骚扰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KTCC254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