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控一回收场贮有害电子废物及两宗违规清拆石棉案 均被定罪

撰文: 陈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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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岭一个由广奇利五金公司经营的回收场因非法贮存有害电子废物,回收场的负责人被环保署按《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检控,今日(1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有罪,判处罚款15,500元。
另外两宗同样由环保署检控的个案,有一名工程负责人及一名业主分别因违规自行清拆粉岭寮屋及大埔住宅单位的石棉瓦顶,同样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两案合共被判罚款9,000元。

环保署于涉事回收场搜出的电子废物,估计总出口市值约十万元。(政府新闻处图片)

环保署于今年五月的突击巡查,成功侦破位于粉岭马料水新村、由广奇利五金公司经营的回收场,非法贮存属化学废物的废平板显示屏及废印刷电路板,行动中搜出约重300公斤废印刷电路板及450多个废平板显示屏,均被贮存在回收场内较隐藏的地方,估计总出口市值约为十万元。回收场负责人被环保署按《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检控,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处罚款15,500元。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经拆解或破损的废印刷电路板、废液晶屏及废旧阴极射线显像管等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均属化学废物。如不妥善处置,不但会污染环境,亦会危害相关从业员和公众的健康。

违规清拆石棉瓦顶的现场布满石棉碎屑。(政府新闻处图片)

另外两宗涉及违规清拆住宅单位的石棉瓦顶的案件,是环保署在今年月分别接获市民举报,指有人在粉岭孔岭村寮屋及大埔龙腾阁住宅单位内违规清拆石棉瓦顶,署方经调查后确认两宗拆除石棉的工程均未有按法例要求在动工前通知环保署,亦未有聘请注册石棉承办商进行工程。一名工程负责人及一名业主分别被裁定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两宗案件合共被判罚款9,000元。

发言人解释,为保障公众健康,寮屋或住宅楼宇的拆除石棉工程,必须由注册石棉承办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则的要求进行,进行拆除石棉工程亦须在动工前不少于28天通知环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