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8天】七警因案件敏感拒参与 控方撤现场考察申请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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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于龙汇道变电站殴打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一案,今(6月13日)继续在区域法院续审,庭上续就11段新闻片段呈堂性进行“案中案”法律程序。控方上周五提出要求案件进行实地考察,法官杜大伟质疑是否有实际需要,要求控方提出法理依据,而代表七警的律师亦表明,各被告认为案件性质敏感,即使考察,七被告也将拒绝到场,法官亦认为无证人能讲述案发路线,质疑是否有此必要,控方最后撤回申请。
主控官梁卓然今早陈辞认为本案有需要考察案发现场,以更理解案发当日曾健超被带走的路线。控方又提议路线由曾健超被制服开始,至被带到变电站,沿途会由警员带路,并以路线中三个灯柱去标记曾健超被警员护送及擡走的情况。
法官杜大卫质疑控方有何法律基础提出由警员带路,又指一直没有控方证人就当天路线提出证据。辩方则指,由于实地考察对案件敏感,故七被告拒绝出席。
控方最终撤回实地考察的要求,并表示会派员到案发现场拍摄路线,并以提出的三个灯柱作记认。
七名被告依次为总督察黄祖成(48岁)、高级督察刘卓毅(29岁)、警长白荣斌(42岁)、警员刘兴沛(38岁)、警员陈少丹(31岁)、警员关嘉豪(32岁)及警员黄伟豪(36岁)。
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而陈亦否认另被控的一项普通袭击罪。控罪指,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
案中案聆讯继续。
案件编号: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