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运房局指17名海事处人员涉行为失当 已交警方调查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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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造成39人身亡的南丫海难,触目惊心。运房局局长陈帆今(7日)以书面回复立法会指,运房局内部调查小组在2014年初完成调查工作,确认有17名包括已退休的海事处人员,在执行职责时涉嫌行为失当,已交予警方作刑事调查。公务员事务局亦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见,以及纪律程序采取跟进行动,包括作出纪律处分。

17名涉事海事处人员涉行为失当 已予警方作刑事调查

海泰号和南丫4号两艘船只于2012年,在南丫岛附近水域相撞,造成39死92人受伤。运房局局长陈帆今(7日)以书面回复立法会指,运房局内部调查小组在2014年初完成相关调查工作,包括海事处人员就南丫4号执行职务时有否行政失当及失职等。

表面证据显示,有17名包括已退休的海事处人员,在过去执行关于“南丫四号”的职责时涉嫌行为失当,随后运房局将内部调查报告分别转交公务员事务局作纪律程序跟进,以及予警方作刑事调查。而公务员事务局已按律政司的法律意见,以及纪律程序就每宗个案采取跟进行动,包括作出纪律处分。

海泰号事故前年检无发现违规 惟政府接手跟进却发现部份不符合要求

海事处自海泰号于2002年启用至事故发生期间,均有每年检验海泰号。年检时并无发现任何事项违反相关规定,包括适用于本地船只的《商船(本地船只)(安全及检验)规例》中规管船只构造,以及维修等安全要求的规定。

然而,政府在跟进事故的过程中,发现有部份第I类别的船只没有完全符合当时法例要求,如当时部份第I类别船只,因其验船证明书没有清晰显示船只的救生衣、漂浮救生索及自亮灯配备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但根据海事处资料显示,有关的情况已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