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29元耳机罚2千元 求情指受精神困扰 官劝勉要走出低谷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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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去年在深水埗电子特卖城偷窃一个价值29元的耳机,离开店舖时被职员截停揭发。他被捕遭控以一项盗窃罪,今(31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2000元。辩方求情时指男警受精神困扰,因而在精神科留院2个月,而裁判官判刑时劝勉他要积极努力走出低谷。
因伤转文职 致心情低落
辩方求情指,现已退休的被告张志良(54岁)于1987年加入警队,本担任水警,却因为调查时伤及腰部,需要调职担任报案室文员,惟因而感到心情低落,去年母亲及妹妹又相继患癌,被告亦因而要求助于警方心理服务,随后更需要在精神科留院2个月,望法庭考虑到被告精神受困扰,且现已感到非常后悔。
裁判官判刑时指,理解被告及其家人都遇上不如意的事情,劝勉被告要积极努力,由低谷走出来,继续前进。
案件编号:WKCC10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