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时代广场禁街头表演 团体:好无奈 有权用到尽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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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共空间,于2008年起走入公众眼前。十年前,有传媒相继揭发大角咀港湾豪庭、铜锣湾时代广场的公共空间,被发展商视作私人用途,拒绝公众使用及停留。十年后,时代广场公共空间的争议再起,发展商上月入禀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街头歌手在公共空间演唱。
有关注公共空间的团体叹息,政府缺乏管理公共空间的政策,当年批出的地契条款宽松,令发展商“有权用到尽”,“好无奈,因为似乎无办法可以阻止到。”
(系列之二)

时代广场负责人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音乐人于公用空间进行街头音乐表演(Busking)。(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以往经过时代广场,不时都会听到有街头表演者在地下歌唱,引来不少围观者,但此情此景不再,时代广场负责人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音乐人于公用空间进行街头音乐表演(Bu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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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限制歌手用喇叭

叶紫盈强调减少限制不等于无规管,设立适当的规矩可令使用者更自律,不一定要“杀街”。她举例指西九文化区有明文指引,禁止街头表演使用大型的音响设备,而且需要适时交换表演位置等;美国西雅图的派克市场(Pike Place Market),亦有指定的表演位置及时数,减低对附近商户、市民的负面影响。

但她说,现时的公共空间只靠私人发展商、分散的政府部门分别管理,无任何长远的管理政策,建议政府应重新审视近百个私人发展项目内的公共空间管理状况,使市民可享用优质、免费的休憩用地。

组织亦会于下月17日举办研讨会,邀请建筑师、前政府官员一起讨论公共空间的政策及未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