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水风波】报告批水务署无正确取水板规程 房委会制度存纰漏

撰文: 冯普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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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揭露水务署及涉及多宗罪,例如未有正确取水板规程,亦未有理会其他国家其实用采用抽取“头浸水”取水板,水务署署长林天星于聆讯中的态度,亦予调查委员会护短的感觉。至于房委会,亦被报告批评明知含铅焊料或危害人体健康,却没有订立监督和监察使用焊料的机制,内部制度存在纰漏,过分倚重仅以文件查核方式监控总承建商的建造工程质素。

启晴邨是首个被发现食水含铅超标的公屋屋邨。(资料图片)

整份报告用最多篇幅批评水务署,直斥该署“未有采用正确的取样规程”,只收集经冲透后的食水样本,亦不理会不同人士的合理意见,坚持本身的取样规程。报告指出,委员会对水务署采纳的取样规程难以理解,认为水务署应收集“头浸水”样本。又批评水务署署长在聆讯中解释,指所收集的水样本并非用于调查的说法牵强,难以令人信服,因做法未能达到鉴定哪些公屋屋邨的食水受铅污染的目的。

水务署不理会合理意见

在委员会聆讯期间,已有意见指出按不同程序收集的水样本,会影响铅含量测试结果;而且英国食水安全监督亦曾明确回复指,用以确定是否符合规管法规的样本必须为“头浸水”样本。但水务署对于各方提出良好而合理的意见都置之不理,坚持本身的取样规程,即开水喉放水2至5分钟后才取样本化验。委员会不点名批评水务署署长林天星身为高级政府官员,理应明白采用冲透后样本并不妥善,尽管水务署有多次机会修订其取水板规程,却始终坚持己见,难免令人觉得水务署的首长级官员有预设立场为署方辩护。

铅水风波爆发近一年,受影响居民仍然依赖街喉取水。(陈惠娴摄)

在整个聆讯过程中,水务署反复强调只负责接驳点前的水质,但委员会认为若要求用户自行确保食水安全并不合理,而且水务署有责任保障本港食水的品质。委员会亦指,水务署获法例赋予“广泛权力”,保证水质的最终责任定必应该由水务署承担,不能只是寄望其他持份者会善尽职责,而自己则安于进行若干功能测试。报告又狠批评水务署未能充分理解世卫准则,到今天仍未为香港订立适合的食水品质标准。

林天星指接受委员会批评,但政府消息人士坚称采样方式适合香港情况。(江智骞摄)

当局坚称水务署抽样方法合适

虽然水务署署长林天星在记者会上代表水务署致歉,接受委员会批评指现时法例过时、没有订立食水安全标准,保障水质的责任。但政府消息人士坚称水务署的抽样方法更加适合本港的情况,因为“头淡水”只可验出食水是否含铅,而经冲洗的样本则可检验整体水质。不过,政府消息人士承认抽水板方法有改良的空间,水务署会与专家小组商讨,最快明年初就验水的抽样规程提交意见,并会为需要调查铅水的屋邨进行验水。

房委会知悉铅焊料影响人健康

至于房委会作为全港规模最大的发展商,报告指其在研讯中多次表示,对使用含铅焊料的情况,及其对食水品质的影响,声称缺乏认知或认知不足。但调查指出,房委会一直在工程合约上订明必须使用无铅类别焊料,而且规格用词清晰,显示房委会整体上知悉含铅焊料对人类健康存影响。报告亦指房委会在2002年,决定容许总承建商使用铜喉作为食水水喉装置后,没有订立监督和监察使用焊料的机制,显示房委会未有充分考虑工程可能产生的健康风险。

而房委会亦未有把焊料纳入送达地盘后须核对的物料之一,焊料送达工地时毋须通过任何验收,加上负责品质保证计划的地盘视察小组,也没有将焊料列为检查项目之一。因此,房委会未能确保使用于接驳铜喉和装置的焊料是与已获批准的焊料样本相符。

报告批评房委会内部制度存在纰漏,没有监控内部供水系统使用的焊料,过分倚重仅以文件查核方式,监控总承建商的建造工程质素。委员会指房委会无论有否接获水务署的警示,都应时刻保持警觉,防范与食水有关的各种危及健康的潜在风险。

林郑月娥(中)指没有官员要承担个人责任。(江智骞摄)

林郑:报告无指出同时要负个人责任

虽然两个政府部门及机构都有失责,但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中表示,铅水事件是制度缺失,没有官员要承担个人责任:“一定要找到有个别官员有法不依、明知故犯、滥用权力,做出一些有违公众利益的事(才要负责),但在这件事上我们看不到。”她指报告中明显揭示监管制度上有漏洞,但认为要问责的人士并非记者会上在席的主管同事,亦看不到内部检讨或报告上,指出有哪位同事需负上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