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水风波】四高官致歉 唯林郑坚持: 看不到有谁要负个人责任
政府高官在《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报告》发表后召开记者会,五名问责官员及署长当中,四人包括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房屋署署长应耀康、水务署署长林天星都先后就铅水风波引起公众的不便及忧虑致歉,但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只表示,司局长及相关部门责无旁贷、水务署有一定责任,但不代表个别官员有法不依、疏于职守,也看不到有谁要为事件负上个人责任。
记者会上,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表示,接受委员会的批评以及一系列建议。他说:“事件对公屋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以及对健康的忧虑,我衷心致歉。”政府将根据报告建议,检讨水务署确保食水安全的责任,是否局限在食水进入供应点之前。
事件对公屋居民生活造成不便,以及对健康的忧虑,我衷心致歉
另外,委员会对水务署的批评,陈茂波认同署方有改善空间,表示接受批评。他说:“水务署是发展局辖下,发展局供水政策以及监督,对食水安全责无旁贷。”他并已指示发展局工务科常任秘书长及水务署署长,尽早成立特别职务小组,实落委员会报告的建议。
就法例不足情况,及今次事件对居民的不便,我作为部门首长,谨代表水务署衷心致歉
水务署署长林天星表示,接受委员会批评指现时法例过时、没有订立食水安全标准,保障水质的责任。他说:“就法例不足情况,及今次事件对居民的不便,我作为部门首长,谨代表水务署衷心致歉。”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表示,局方低估食水问题的严重性,是制度性失误。而有关问题存在多年,是房署多年来的集体责任。对于有关部门表现不足,作为房委会主席,他表示深感遗憾,再次向居民、公众致歉。而补救措施的有关费用达到近一亿元。房屋署署长应耀康则表示,房屋署对事件责无旁贷。他作为署长,代表房署同事向公众同居民致歉。
水务署有一定责任,但不代表个别官员有法不依、疏于职守
不过,首先发言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则表示,自己曾经浅述食水含铅的四大层次问题,亦即是合约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政治责任。
她指,在合约责任上,房屋署在发现食水含铅事件后,已采取足够的措施,该署亦会就报告作进一步讨论,决定跟进事项;在法律责任上,水喉需确定物料及施工合乎规例,故违规水喉匠会被除牌;在行政责任上,就著有欠妥善的制度,水务署有一定责任,但不代表个别官员有法不依、疏于职守。而在政治责任上,政务司司长及相关部门、局长责无旁贷,政府将认真注视处理及监督核下部门。她强调,委员会的报告对其他部门有警惕的作用,会加强警觉。她又强调,看不到有那位官员要为事件负上个人责任。
水泉澳邨区议员:林郑言论无耻、刻薄
对于林郑月娥未有如其他局长等,就铅水事件致歉,更不认为有官员要为事件负上个人责任。水泉澳邨区议员丘文俊反问问责制是否已名存实亡,他形容林郑的言论“无耻、刻薄”,拒道歉是为了“摆官威”。丘续指,现时当区居民仍为食水担忧,不少人每日自费购樽装水、滤水器。由于当局未有将水泉澳邨列入受影响屋邨范围,政府相关措施未有在该邨实施,丘无奈指现时“寄望政府畀个良心出嚟处理”。
铅水邨至今影响未减 对林郑言论失望
葵联邨区议员吴剑升认为林郑月娥的回应是“荒天下之大谬”,“做错嘢唔认错,仲讲到好似无人要负责”,对她的言论表示失望。吴指调查报告已清楚指出,各政府部门及承建商等都有责任,故认为林郑要就事件及其言论向全港市民,尤其是受铅水影响的居民道歉。林郑指房署已采取足够措施处理,吴表示葵联邨居民现时仍大受影响,所讲的措施只是解决最基本问题,但仍有很多事须跟进。另外,他认为水务署作为专业技术部门,事件上有严重疏忽,同时忽视居民感受。
林郑应带领官员处理问题
启晴邨区议员梁婉婷认为,现阶段“(官员)所谓致歉、落台对居民嚟讲都冇用”。在监管层面上,每个司局长、署长都须为铅水事件负责。她续指作为政务司长的林郑月娥亦应动带领官员处理问题,包括尽快更换喉管、赔偿居民损失、跟进验出血铅超标的小朋友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