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水风波】报告揭承建商盲信二三判 为悭钱违规用含铅焊料

撰文: 陈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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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水调查委员会报告狠批事件中所有持份者“集体失职”,轮流推卸责任。除政府部门监管存有漏洞,工程中的四大总承建商、分判商及三名持牌水喉匠,责任亦环环相扣。
报告指,即使总承建商并非故意在工程中使用含铅焊料,惟过分信赖分判商,而部分分判商或员工明知只可使用无铅焊料,却因为金钱诱因或工作方便,无视要求漠视市民健康。

位于启德的启晴邨是首条公屋邨验出食水含铅超标。(资料图片)

铅水事件影响11条公共屋邨,涉及中国建筑、保华、瑞安及有利四大总承建商。对比水务署及房委会被严词狠批,报告对违反合约条款的四承建商评论却相对温和。报告指总承建商无庸置疑必须遵守使用无铅焊料的规定,亦没有诱因故意使用含铅焊料,然而他们缺乏完善的监督系统,在通知分判商房委会批准使用的焊料后,无进一步核实物料安排,是错误地过分信赖分判商,却所托非人,现在是自食其果。

四家承建商引起轩然大波,去年曾被房委会投标小组委员会暂停参与投标的资格,介乎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现事隔逾一年,“停赛期”早已届满,惟即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曾表明将追究总承建商责任,至今日房委会却无进一步行动,部份承建商亦已可重新投标房委会工程。

至于分判商,调查委员会表明不相信部分证人供词,认为有人即使知道焊料有无铅及含铅之别,仍因为价钱和方便工作故意违规。

二判董事兼持牌水喉匠张达钦拟置身事外 员工涉伪造文件

报告指,金日工程是负责荣昌邨、东汇邨及红磡邨水喉工程的二判,其董事总经理张达钦同时是三项目持牌水喉匠;惟入行超过40年的他声称不知道锡线与含铅锡条的分别,又指他英文水平有限,不明白无铅焊料上“lead-free”一词的意思;委员会并不认同,指出他知道以英文撰写的有关规格,认为他尝试置身事外,聆讯中的表现亦毫不坦率。

铅水风波爆发后,总承建商保华曾要求金日提供使用无铅焊料的证据,却闹出伪造文件风波。金日职员林丽琼指,当时收到项目经理兼董事翁国财的电话,转达保华要求,惟林丽琼发现送货单显示采购的为含铅锡条,遭翁国财暗示“应该知道怎样做”,最终将锡条改为锡线;不过翁国财否认曾要求林丽琼伪造单据。

而报告关于翁国财及林丽琼的部分内容被遮盖,或涉及刑事调查及检控

报告中提及林丽琼及翁国财的部分内容被遮盖。(报告截图)

另一二判商何标记,委员会信纳其董事总经理何文标并无为金钱利益蓄意使用含铅锡料,但由于锡条的熔点较锡线低,认为已被何标记解雇的前员工陈小华及地盘主管黄贵雄,各自为加快施工进度及工作便利,无视规定故意订购含铅焊料。

启晴邨去年被揭发食水含铅,事件风波至今未平。(资料图片)

律政司:有证据将提控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政府于本月11日收到委员会报告,留意到报告表示,会把相关事件交由适当执法机关跟进调查。律政司其后已收到委员会主席的相关信件,律政司亦已就展开相关刑事调查去信警方,日后会继续跟进。如调查完成后,发现有充份证据,律政司会据相关法律考虑是否提出刑事检控。

持牌水喉匠毋须持续受训不理想

铅水事件共涉及3名持牌水喉匠林德深、张达钦及伍克明。委员会报告除点名批评张达钦外,并无特别提及林德深及伍克明的责任,仅指林德深职责只限于最终检查及签署文件;伍克明亦只担当行政和监督角色。惟委员会认为,水喉匠角色重要,机制却无规定持牌水喉匠须持续受训,确保具备水喉工程所须的技能及知识,情况极不理想。报告又批评,即使法例规定只有持牌水喉匠可建造或安装内部供水系统的工程,水务署却容许其他工人进行工程,以致事件中三人均没有亲自安装任何工程;又质疑水务署根本无采取行动打击持牌水喉匠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