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推中高龄就业计划 聘60岁或以上人士 雇主每月可获$4,000
港人寿命全球之冠,为促进年长人士就业,劳工处今日(1日)宣布改良“中年就业计划”为“中高龄就业计划”,雇主即日起按该计划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已离开职场或失业的年长求职人士,可获发放每月最高达4,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为期6至12个月。此外,当局同时改良“展翅青见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鼓励雇主聘用年长人士、青年人及残疾人士。
“中高龄就业计划”透过向雇主提供培训津贴,以鼓励他们聘用40岁或以上的中高龄失业求职人士担任全职或兼职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令他们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从而获得一份稳定的工作。在计划下,雇主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已离开职场或失业的年长求职人士,可获发放每月最高达4,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为期6至12个月;而聘用每名40岁至59岁失业求职人士的最高在职培训津贴金额,则维持于每月3,000元,为期3至6个月。
另外,“展翅青见计划”的在职培训由即日起扩展至涵盖兼职工作,并调升支付予雇主的在职培训津贴金额上限,由原先每名学员每月3,000元增加至4,000元,为期6至12个月,以鼓励雇主聘用青年人及提供优质在职培训。
雇主聘用残疾人士最高可获5.1万元津贴至于“就业展才能计划”亦即日起推出加强措施,将计划下的工作适应期由两个月延长至三个月,亦会提高每月的津贴额上限,将首三个月工作适应期的每月上限由5,500元调升至7,000元,而其后6个月的每月上限则由4,000元调升至5,000元,以进一步鼓励雇主聘用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士,以及协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在新措施下,雇主每聘用一名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士,可获发放的最高津贴额会增加16,000元至共51,000元,而最长津贴期亦由8个月延长至9个月。指导员如协助残疾雇员完成三个月工作适应期,并继续受聘,所获得的奖励金亦增加500元至共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