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案叫停】的士司机涉偷拍哺乳妈妈案 官劝控方改控罪拒押后

撰文: 吕乐谦
出版:更新:

协和小学三名老师涉以智能手机拍摄面试试题一案,高院法官上周维持老师们罪名不成立决定,律政司在裁决后即“叫停”所有涉及“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的偷拍案件,并提终极上诉以澄清法律观点,故要求所有类同案件先案押后数个月。惟其中一宗涉及的士司机在车上偷拍哺乳母亲的案件,今早在西九龙法院进行预审时,裁判官以案件已拖得太久为由,拒把案押后再提讯,并定于在11月8日开审,同时又劝控方应考虑改控其他罪名。而同日另一宗涉及一警员偷拍的判刑案,则获准把案押后至12月。

被告邹力胜(50岁)被控不诚实使用电脑罪

被告邹力胜,50岁,报称的士司机,他否认一项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指他于前年12月2日取用一部智能手机,目的在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即一张或多于一张一名女子正在喂哺母乳的相片。

辩方指案件已拖两年

控方今于庭上提出,希望案件能押后至12月3日处理,以便控方能参考协和案的上诉许可。辩方则反对此押后申请,并重申此案已历时接近两年,加上经媒体广泛报导,令50岁被告邹力胜经济和心理上受到极大压力,故希望裁判官驳回控方申请。

官称不应纠缠原有控罪

裁判官严舜仪最后提出,此案已多次押后,不宜再过份延期,并指出控方不应纠缠于此条控罪,应考虑以其他更合适的控罪处理此案。裁判官最终将此案排于11月8日审理,并指示控方如最终更改控罪,需于开审前6星期通知辩方。

被告朱灏立(27岁)被控19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吕学谦摄)

另一休班警偷拍判刑则准押后

另外,同于今日审判,有关休班警员朱灏立(27岁)曾多次以智能电话偷拍女子裙底,而被控“不诚实取用电脑罪”的案件,另一名裁判官刘淑娴则批准控方要求,将此案押后4个月至12月13日判刑。

案件编号:WKCC2579/2018 ,WKCC24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