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日韩视为能量棒? 业界:不可将电子烟和传统烟画等号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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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月终就规管电子烟提出立法建议,有指将以规管传统烟的方向立法,包括禁止电子烟产品作任何形式的宣传。不过,业界认为不可完全将两者视作相同产品,希望政府勿将立法规管的标准与传统烟看齐。

加热烟和电子烟为近年新兴的传统烟替代品,但不少人将两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的原理皆用器具加热,以产生烟雾、蒸气,不过加热烟是烘烟草棒,而电子烟则是加热烟弹中的烟油,将之变成蒸气,予使用者吸食。虽然不时会听到有电子烟产品违法的消息,但其实香港现时仍未有法律规管电子烟,只有《药剂业及毒药条例》规管含尼古丁成分的产品。换言之,只要相关产品不含尼古丁,就不算违法。

香港暂未有法例规管加热烟和电子烟等新兴产品。(资料图片)

由于不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产品并非烟草,只有加热功能的吸食器具亦然,故不受传统规例规管。香港电子烟协会副主席陈文辉指,商户宣传相关产品是合法行为:“商舖有权利去贴呢啲海报,如果系喺私人地方、自己商店范围内,表示自己有售卖呢种产品,其实系冇问题。”不过,他又补充:“但如果贴喺公众地方就唔系太好。”

香港电子烟协会副主席陈文辉认为,现时商店有权利在店内贴出宣传电子烟的海报 。(染鹏威摄)

食物及卫生局现时已就《吸烟(公众卫生)条例》作出修订建议,冀立法规管包括电子烟在内的新兴产品,有指相关的立法标准将与传统香烟看齐。不过,陈文辉认为不可在不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产品和传统烟之间画上等号:“其实入面好多都系香精、食用材料,只系将佢加热成蒸气,唔能够将佢等同于传统烟,将佢哋同样地规管。”他举例指,现时日、韩等地区将部分无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视为一种能量棒,并未就使用年龄作出限制,而他亦相信电子烟可成为传统烟的替代品,令他们减少吸食传统烟。

有指食物及卫生局提出的立法标准将与传统香烟看齐,但陈文辉认为不可在不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产品和传统烟之间画上等号。(资料图片)

虽然现时无法例监管,商户可合法出售电子烟产品予所有人,但陈文辉指协会自2017年开始,有为会员发出证书,亦有守则予会员遵守:“我哋第一条守则,就系唔可以卖畀18岁以下嘅人士。都唔希望畀人一种将呢个风气带畀小朋友嘅感觉。”目前主要靠商户自律,恪守规则,陈文辉亦指,协会会进行放蛇行动,以监察会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