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线】港铁监管不力 政府仍要如期付款 全因签订委托协议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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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沙中线红磡站工程不断爆出丑闻,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昨日(13日)召开的特别会议,讨论沙中线红磡站工程问题,再次揭示港铁监管机制出现漏洞、发生工程问题未有即时通报,总承建商礼顿建筑(亚洲)及分判商泛迅,至今一直未有公开交代细节。惟港府基于沙中线工程与港铁签署委托协议,当局依然要根据合约精神,就港铁交出的工程帐目付款。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指出,政府与港铁就沙中线工程签订的“委托协议”,当中有三大不公平协议,导致多次工程问题发生,港府依然无权查问超支费用内容,并需按港铁提交的帐目按时付款。

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昨日(13日)召开的特别会议,讨论沙中线红磡站工程问题,再次揭示港铁监管机制出现漏洞。(资料图片)

以往的港铁线工程项目如西港岛线工程,有别与沙中线及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高铁香港段)的工程项目。沙中线与高铁香港段两个工程项目皆签订“委托协议”,即由政府出资,港铁管理工程,而港铁需按委托时间峻工及控制工程成本,以避免出现超支及工程延误等问题出现。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昨日于沙中线红磡站的特别会议中,一度提问关于政府与港铁就沙中线工程签订的“委托协议”,即使港铁在工程上监管不力,政府仍要就港铁审核的工程费用,按合约付款予第三方承建商,意味即使港铁监管出现问题,依然要挪用公帑“找数”。

委托协议含三条不公平协议

陈淑庄解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及副局长苏伟文多次承认,“沙中线委托协议”当中条文细节与高铁香港段相近。故参考同样高铁香港段签订的委托协议,指出当中有三条不公平协议,导致沙中线工程问题丛生,惟当局仍要按合约精神支付超支费用,甚至连查核当中超支内容的权力都没有。

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认为政府与港铁就沙中线工程,签订的委托协议有多条不公平协议。(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政府需向港铁支付庞大的项目管理费

陈淑庄指出,政府需就沙中线项目向港铁支付庞大的管理费,且金额逾79亿港元。

翻查港铁2017年业绩公告,就2012年5月29日政府与港铁签订的沙中线委托协议,政府需向港铁支付项目管理费用合共78.93亿港元。港铁年报亦指出,2017年度内,沙中线的项目管理收入为9.92亿港元;2016年为9.79亿;2015年为9.13亿。

陈淑庄续指,倘政府就沙中线多宗工程问题,认为港铁监管不力并提出索偿,委托协议当中的条文只列明索偿金额上限为79亿港元,形容“咁咪只系唔洗畀项目管理费”,惟政府实际上损失的金额远超于上述的索偿金额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