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递解离境时涉咬伤入境处女职员手部 律师:再闯关可被拘捕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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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因在本港法庭拍照而被判藐视法庭罪成并囚7天的内地女子唐琳玲,昨晚(27日)图再入境香港被拒;她今早被遣返期间,涉嫌咬伤一名入境女职员手部致流血,女职员事后在医院报案,警方现列作“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跟进,暂时未有人被捕。其实唐琳玲在藐视法庭案后,今次是她第二次图入境香港,对上一次是在罗湖口岸,今次则由北京乘搭飞机来港。若唐琳玲图再入境本港,会有什么处置方法?据了解,视乎警方调查,或因涉案被拘捕;另一个可能,由于其记录不良,很大可能再被遣返。

入境处女职员右手背遭唐琳玲咬至出血,她到医院治疗并报警。

警列袭击案 机场警区跟进

据了解,唐琳玲昨晚乘搭飞机,由北京来港,惟被入境处以“入境目的有可疑”被拒入境,并按程序安排在今早由数名入境处职员押送遣返,期间唐琳玲情绪激动,咬伤一名女职员的手部,右手背被咬至流血。该名女职员被送往北大屿山医院治理,并在北大屿山医院警岗报案。警方证实接获报案,案件暂列“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由机场警区刑事支援及情报组跟进。

唐琳玲(左)早前被判刑后,已即日送返内地,连同昨日坐飞机来港,已两度入境香港被拒。(资料图片)

月初曾闯罗湖关入境被拒

入境处负责执行不受欢迎人物遣送及递解离境程序。据了解,处方有权查问入境者来港目的,如有合理怀疑可以拒绝该人士入境,而唐琳玲在本月初曾在罗湖关口尝试过关被拒,已留有记录,今次再由“空路”来港,惟未能清楚交代来港目的,而再被拒绝入境。今次更涉嫌咬伤女职员手背,料其记录已“花底”,若其再来港,有更强怀疑理由,而可以再被遣返。

另外,由于案件现已列为袭击案,据了解,若警方调查后,有合理怀疑有人干犯了某些罪行,而未能将该名人士缉捕归案时,会列作被通缉人士,换言之,若唐琳玲被确认涉案后,而又被列为通缉人士,下次入境本港时,入境处可以通知警方拘捕。

律师熊运信表示,任何人若被列为通缉人士,无论出入境,入境处都有权通知警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