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唐琳玲等拍照事件屡发生 司法机构定指引:禁用电话
近期庭上拍照事件频生,早前梁天琦暴动案爆有人疑在庭上偷拍陪审团,及后又有内地女子唐琳玲公然在庭内拍摄。司法机构今(21日)宣布,由7月19日起,市民不可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案件中,于法庭内使用流动电话,或任何有摄影、录影功能的器材,若被发现,会即被禁止使用器材。这程序指引适用于涉及陪审团的高等法院民事及刑事法律程序,以及死因裁判法庭的研讯,而与讼各方法律代表、执法部门人员,及法庭内指定范围旁听的传媒则获豁免。
终院法官今发实务指示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发出《在涉及陪审团的法庭程序中于法庭内使用流动电话及其他器材》的新实务指示,列明法庭使用者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中,于庭内使用被禁止的器材的限制;无论法庭内是否正在进行聆讯,除非获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否则法庭使用者在该法庭内必须完全关掉所有被禁止的器材,并放在袋或口袋内。发言人说︰“如果他们没有合适的袋子、口袋,须把被禁止的器材放进法庭提供的袋子内。”
进入法庭者已被视为同意这规定
此外,指引订明任何法庭使用者,包括获豁免人士,如欲携带任何被禁止的器材,进入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的法庭,则在进入法庭时,已被视为给予一般同意,让法庭或任何获法庭授权的人士搜查或检查被禁止的器材,以确定或调查其遵守限制的情况,以及禁止在法庭内摄影或录影的规定。
发言人又表示,法庭可在处理没有陪审团参与的个别法庭程序中,就被禁止的器材使用,向大众要求类似限制,“在不抵触可适用的法律及法院大楼规则情况下,有关限制不影响法庭使用者在任何时间,在法院大楼的其他公众地方合法使用流动电话的自由。”
司法机会会加强提醒公众禁止摄影
司法机构近日实施加强措施,提醒公众禁止摄影等规定,包括在法庭程序开始前,于法庭内公布有关规定;于多个当眼处张贴更多通告及标示;司法机构人员因应情况,会以口头或书面告示提醒;在法庭程序进行期间,有需要时会增派保安人员,以监察情况。司法机构发言人称︰“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司法机构职员会在法庭入口提醒法庭使用者将被禁止的器材放入袋子、口袋。”
发言人又称,对所有法庭程序,包括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禁止进行摄影及录影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又称:“在普通法下,陪审制度是执行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环。此制度在宪法上受到《基本法》第八十六条保障。陪审员必须不受任何实际或他们认为存在的干预、压力或分散他们注意力的事情所影响。故此,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庭程序的法庭内,禁止进行摄影及录影这项措施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