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授乳妈妈工作时间“泵奶” 同事质疑返工时间做呢啲?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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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只有妈妈好,可惜妈妈因喂哺母乳或在公司泵奶而受歧视的案例却屡有听闻,港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立法,明文禁止歧视喂哺母乳,不止喂奶的行为,还包括泵奶、授乳母亲的身份。
授乳妈妈对立法一事大表支持,尽管民事条例的阻吓力度不大,但法例可增加港人的认知度,立法是“有好过无”。而中小企代表明言支持母乳喂哺,但未必有地方供授乳妈妈喂哺母乳。

Pauline的女儿已经4岁,女儿从小饮用母乳至两岁,妈妈认为她的学习能力较同龄小朋友快。(受访者提供图片)

小朋友哭看似天经地义的事,但支持母乳组织的义工Pauline却在女儿哭闹时,就被身边人质疑:“系咪唔够奶,饿亲BB呀?”Pauline 直指不少人对母乳的认知度不足,即使他们同意小朋友服食人奶,都会指小朋友1岁后便应转用奶粉:“唔知佢哋系唔系俾奶粉商洗脑,觉得奶粉系最有益。”Pauline原本打算让女儿自然停饮人奶,岂料家人偷偷让女儿饮用奶粉,令小朋友自此拒绝人奶,此举更令家人争吵。

授乳妈妈承受压力,但坚持给小朋友喂哺母乳(资料图片)

喂人奶备受歧视又何止在家中发生,喂哺母乳的妈妈另一个难处是“泵奶”。在职妈妈不能随时让BB饮奶,只好在上班期间也抽时间泵奶,为BB储粮。Pauline指“泵奶”速度最快都要30分钟 ,她曾在工作期间必须要泵奶,否则出现乳房胀痛,但同事却未能体谅,更斥她“点解系返工时间做埋啲咁嘅嘢?”女儿今年已经4岁,Pauline指女儿学习走路及说话都较快,力量亦比同龄小朋友大。

自然育儿网络创办人徐莹指,她们就禁止歧视授乳妈妈立法,得到的消息不多,她仅知道政府拟以民事形式立法,将在法例中要求企业提供适当的授乳时间及空间。她指民事条例的力度不足,要授乳妈妈自己提告有一定难度,但立法一事绝对是“有好过无”。徐莹强调,现时仍有不少妈妈在外喂哺母乳被歧视,更有人口出恶言,批评授乳妈妈不知廉耻。

授乳妈妈在外“泵奶”或喂哺母乳,有可能被人歧视,他们欢迎政府就歧视授乳母亲立法(视觉中国图片)

中小型企业联合会主席刘达邦表示支持喂哺母乳,他又指过往亦有就女士在公司地方,或利用上班时间泵奶。他认为大企业或可设立一个地方作喂哺母乳之用,但中小企较难做到,或可使用一些移动式的隔板协助授乳妈妈。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下周五(22日)将讨论立法建议。政府在文件透露,立法建议提出三大可能导致歧视的情况,包括:若一个人给予授乳妇女的待遇差于另一没有授乳的人士;或一个人对所有人施加概括性的要求或条件,但有关要求或条件令授乳妇女受到有区别的影响;当有一名授乳妇女因不能符合该要求或条件以致蒙受不利, 而有关要求或条件并没有充分理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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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网上疯传涉歧视授乳妈妈的行为,其中一个个案指,的士司机邹力胜曾于2016年12月上载乘客喂哺母乳的相片到社交网站Facebook,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案起诉涉事司机,案件在今年6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认控罪,获准保释外出候审,案件将于8月13日进行审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