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立法禁歧视母乳喂哺、泵奶 立法会下周讨论建议
港妈因喂哺母乳或在公司泵奶而受歧视的案例时有所闻,港府昨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立法,明文禁止歧视喂哺母乳,不止喂奶的行为,还包括泵奶、授乳母亲的身份。当局未有解释实际有甚么行为将导致歧视。但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指,妈妈在办公室可享早、午各一次30分钟的泵奶时间,若雇主在未能解释下拒提供相关安排,雇主可遭入禀控告;此外,若有人在公众场所,阻挠或辱骂喂哺母乳的母亲,都有可能违法。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将于下周讨论相关建议。
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下周五(22日)将讨论立法建议。政府在文件透露,立法建议提出三大可能导致歧视的情况,包括:若一个人给予授乳妇女的待遇差于另一没有授乳的人士;或一个人对所有人施加概括性的要求或条件,但有关要求或条件令授乳妇女受到有区别的影响;当有一名授乳妇女因不能符合该要求或条件以致蒙受不利, 而有关要求或条件并没有充分理据支持。
本港医生曾于不同平台指出母乳喂哺的好处,母乳含有各种营养成份,可婴儿有不同保护及益处。卫生署辖下设有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他们更在网上指,支持员工于产后返回工作岗位时仍持续授乳,更容许产后员工利用授乳时段挤奶,为期不少于一年。更提供有私隐的空间、可妥善存放母乳的冷藏设施并设置舒适的座椅。
过往网上疯传的案例,亦有涉歧视授乳妈妈的行为,其中一个个案指,的士司机邹力胜曾于2016年12月上载乘客喂哺母乳的相片到社交网站Facebook,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案起诉涉事司机,案件在今年6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认控罪,获准保释外出候审,案件将于8月13日进行审前覆核。此外,艺人官恩娜亦曾在网上控诉,在酒店职员同意下,于酒店内共用更衣室喂哺母乳,但一名中年女士却故意走到她面前加以阻止,令她和小朋友受到惊吓。官恩娜斥现时还有人对喂哺母乳存在很大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