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提修订《守则》 列明禁师生发生性关系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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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今日(14日)公布,正就《香港教育专业守则》修订进行为期两个月咨询,咨询期由即日起至7月31日。议会将于6月23日及6月29日举办共3场简介暨咨询会,向不同持分者讲解修订内容及背景,收集意见。
是次修订主要有四大主要变动,涵盖虐儿通报、师生间不能有性关系、不能利用同事关系以谋私利及强调公众合作以促进学生发展。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公布,正就《香港教育专业守则》修订进行为期两个月咨询。(左起)方景乐、李雪英、曾瑞明。(邝晓斌摄)

教育人员专业操守议会以《香港教育专业守则》为依据,就涉及教育工作者的纠纷或指称行为失当个案,向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提供意见。

议会主席李雪英表示,修订主要包括新增一条条文及一条原则、重新排序《守则》条文,并按相关原则将条归类。她又指,参考上次咨询的意见,《守则》及《实务指引(草拟)》已分拆成两份独立文件;《实务指引(草拟)》将于《守则》修订完成后,再另行咨询。

修订有4大变动

根据议会咨询文件,是次修订主要有四大主要变动,包括新增“在执行专业职务时若发现有学生被虐待,应向当局举报”、“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是否经双方同意,均不能与学生发生性关系”两项对学生义务的守则。

其次,《守则》新增“不应利用与同事的专业关系以谋私利”的教师对同事义务的守则,以及加入“公众参与,促进学生发展”原则,并将旧有守则“应与公众合作,共同了解学生目前及未来的教育需要”置于该新增原则之下。

(左起)方景乐、李雪英、曾瑞明。(邝晓斌摄)

不能以权力要求同事处理私务

去年屯门兴德学校“影子学生”风波期间,前校长陈章萍被揭发曾要求教师到关口、甚至深圳的屋苑外派传单,另更要求每位教师每请一日病假,需要交出6张饼卡或300元。

守则委员会召集人曾瑞明表示,在守则内第2.3部分对同事义务条文中,加入“不应利用与同事的专业关系以谋私利”一项,主要是希望教育界聚焦不同职级教职员之间不能滥权,不能利用权力要求同事处理私人事务。

议会副主席方景乐强调,同事之间绝不应滥用关系,以谋求私利。

具体列明师生不恰当关系包括性行为

在老师与学生的关系方面,《守则》第2.2节“对学生的义务”当中,守则第21条原本只有“应与学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关系,并应避免与学生发展不恰当的亲密关系”条文;在最新修订咨询文件中,则在条文末加入“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是否经双方同意,均不能与学生发生性关系”。

对于此次修订特别指明禁止师生性行为,曾瑞明强调,相关修订是与时并进。李雪英则指出,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均对教育工作者有期望,希望透过修订守则,使教师保持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