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计划回购领展及已拆售物业 苏伟文:鼓励业主履行社会责任
房委会自2005年起,开始分拆出售辖下公共租住屋邨的零售及停车场设施予领汇(现称领展)。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接受议员质询时指出,政府及房委会现时无计划回购领展及个别已拆售物业,“咁样做既不可行,亦唔符合公众利益,同埋审慎理财的原则。”会上有多名议员指出,不少屋苑缺乏康乐及公共设施,质疑政府失职。苏伟文指出,房委会当年分拆物业的目的,是为了更专注履行提供公共房屋职责,并期望透过收益改善财政状况,以及提供营运效率,又称会鼓励屋邨业主履行社会责任。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指出,对上述回复表示失望,“卖商场系比房委会聚焦兴建公屋,但现时几十万人排紧队,轮候时间创新高,你地真系非常失职!”
她又指,《房屋条例》订明,房委会有责任确保向居民提供房委会认为适合附属于房屋的康乐设施,但局方明显失职。她举例黄大仙天马苑,称自领展拆售予盈信后,商场空置率高企,居民要步行至乐富街市才可购物。
苏伟文指出,任何推售物业的业主都要根据地契提供服务。不过,就2005年拆售的物业而言,终审法院已作出裁决,指房委会的出售计划符合宗旨。他又指,一旦有怀疑违规个案,房委会会转介地政总署,但若业主未有违反法例、地契或公契,政府和房委会并不能干预。
拆售业务对居民影响 苏伟文:超出证监会监管范围
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又指,运房局应研究为何证监会会放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并要求修例停止再拆售。苏伟文指出,当日修例是为了配合国际监管和市场发展趋势,但即使沿用旧准则,领展仍可拆售业务。他指出,新准则无就分拆物务做成影响。对于有意见认为拆售活动会影响居民生活,他认为已超出证监会守则的监管范围。
房委会当年拆售决定决深思熟虑
房委会当年与领汇签订的买卖协议订明,在领汇上市后的10年内,房委会倘再出售物业,领汇享有优先购买权。苏伟文指出,上述做法曾经过房委会深入讨论,当时房委会认为,此举有助吸引投资者,以及尽量提高房委会从公开发售所得的收益。他又指,政府会鼓励屋邨业主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