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高额长者生活津贴追溯安排不公 首阶段申请者较“蚀底”
撰文: 邓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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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葵青党团的区议员和社区主任今日(9日)联同数名长者举行记者会,批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分批推行下,政府在发放追溯款项时出现双重标准,包括是首阶段提申领的长者若在今年4月3日不合申请要求的话,即使今年底前再符合资格,亦未能申领差额津贴,与第二及第三阶段的申请要求有异,他们形容有关安排有欠公平,促请社署修正计划。
政府早前公布,由今年6月1日起推出“高额长者生活津贴计划”,向较有经济需要长者每月提供一层高额援助,并追溯至2017年5月1日生效,社署已在上月(4月)起透过“自动转换”、“邮递提交申请”或“新申请”三个阶段,安排长者申领津贴。
但民主党区议员吴剑升指出,计划存在双重标准和不公平现象。他解释,第一阶段接到通知的长者,若在今年4月3日符合资格,会被“自动转换”,可获一笔过追溯期的差额津贴,但若不符合限额要求,便须向社署作出申报;而不合资格者即使在今年底计划推行限期前再符合资格,均不会获补发由2017年5月1日生效日期起计的一笔过追溯期差额津贴。
但第二和第三阶段的申请限期为2018年12月31日,即此两阶段者只须今年12月31日前的填表当日,符合入息和资产要求便可领取有关津贴。
他们认为,社署分三个阶段分批让市民申领津贴,原属合理安排,惟截止日期造成不公平现象,形容不少长者感到被亏待,他们要求社署一视同仁,修正计划令第一阶段的长者享有同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