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高额长者生活津贴配合公共年金 为夹心长者提供更好保障
撰文: 杜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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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福局局长罗致光在其网志谈及长者生活津贴及公共年金配合,可为“夹心阶层”及基层员工,在退休时的强积金金额不高时,提供生活上更好的保障。
罗致光指,长者生活津贴将会在2018年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阶段,政府会在6月1日起实施每月3,485元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以长者个人或是夫妻作为申请单位,而非以所有同住家人作为申请单位;换言之,就有关资产及收入的限额,不会将同住家人(如子女)的收入计算在内。
另外,申请准则较综援宽松,长者拥有的保险保单面值,不计算在其资产之内。若长者将其自住物业参与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的安老按揭计划,每月所领取的金额亦不会计入申请长者生活津贴的收入部分。
罗致光指,“公共年金”则可为退休时的强积金金额不高的“夹心阶层”及基层员工,透过公共年金与长者生活津贴的配合,便可以获得生活上更好的保障。
如一位在退休时有60万元的65岁的男士,其资产已超过长者生活津贴的限额,但如将其中的50万元加入“公共年金”,每月可领取约2,900元年金;手上只余下的10万元,则会符合资格领取6月1日起实施、每月3,485元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换言之,他在两项安排下每月共可获6,3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