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不同意黄台仰言行入埋梁天琦数 同党不代表同意对方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梁天琦等5人涉暴动案今(7日)续审,梁天琦的律师下午继续结案陈词,并质疑主控官所指黄台仰言行,“入埋梁天琦数”的说法,强调黄与梁即使属同一政党,不代表二人必定同意对方言行,又再指梁为保护市民,当天送上自己身躯去让警棍打,若陪审团相信梁当天,只为保护市民和本土文化,应判梁罪名不成立。
警方步署不当至示威升温
蔡又质疑警方当日的部署有不当之处,令当日的示威不断发酵和升温。如当日警方打算将人群由砵兰街赶至亚皆老街,但事前却“咁啱咁桥”将亚皆老街的警力调走。另外,蔡又反问为何当日到凌晨4时速龙小队仍未到场、“点解眼白白见住依件事搞左成晚?”蔡指这让他联想到日本的超人卡通中,超人总会在被打至倒地时,才想到自己能使出杀手锏。蔡指明白日本编剧如此安排是为了收视,但就不知道警察当时为何如此安排。
同政党不代表同意对方言论
蔡又指出,当日梁天琦对在场人士的说话并没有呼吁人们用暴力搞破坏。而控方曾在结案陈词中指黄台仰说过的话都要“入埋梁天琦数”,蔡指二人纵然属同一政党,但不代表会完全同意对方的言论,正如在法庭内所有大律师都穿黑袍,亦同样捍卫法治,但不代表大律师们所用的方法皆会一致。
蔡续指,即使要将黄的说话“入埋梁天琦数”,但黄当晚最为激烈的说话都只是:“我地本民前会同你玩大佢!”并无呼吁群众向前掷东西,可见梁没有意图煽惑其他人作出暴动行为。
梁让出身躯让警棍打
另外,蔡又指,当警方发出警告时,警方已排出以防暴长盾为主的盾墙,后方亦有支援,即使梁有随人潮上前到警方防线,但梁此举其实也只是将自己的身躯给警棍打,他亦知道此举不会对警方造成威胁。他指,如果陪审团接纳梁没有破坏社会安宁的意图,与同案其余被告没有共同目的,梁被控在砵兰街的暴动罪理应不成立。
指控方质疑无理取闹
有关梁被控的另一项在亚皆老街的暴动罪,蔡指梁在自辩时已就自己袭警的行为道歉。而控方则质疑梁在作供时称要“救”一名被警员“箍”颈的少女说法,质疑他闪避警员时闪向左边而非右边,蔡指这不是榄球赛,不是要评论球员的走位,控方的质疑是无理取闹。另外,梁亦无时间与第五被告谢林伦庆达成任何协议去导致社会安宁受破坏,故此项罪名亦应不成立。
强调梁是保护市民及本土文化
蔡最后对陪审员指,就算他们置身当晚的环境,但作出与梁不同的抉择,也不代表梁有罪。如果梁是有目的,唯一的目的就是保护市民及本土文化。
5名被告: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梁天琦被控2项暴动罪及一项煽惑暴动罪。其中煽惑暴动的控罪指,梁天琦于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间,在旺角砵兰街连同一个称为黄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暴动。其余4名被告则分别被控暴动、非法集结等控罪。
案件编号: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