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辩方:梁以身躯阻隔警员与示威者 只为保护市民
前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梁天琦等5人涉暴动案今(7日)续审,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师作结案陈词,他指梁在占中时曾亲眼见警察清场时使用暴力,令同学头破血流。骚乱当晚,他只是以自己身躯,分隔市民,保护市民,惟控方却在庭上播放现场录影时,不断加上个人旁述,但明言谎言说一千次,都不会变成真理。
著陪审团理解梁天琦当时的处境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师蔡维邦作结案陈词开首时说:“假如陪审员置身梁天琦当日嘅环境,你地好有可能未必会好似梁天琦咁做,用自己身躯分隔市民同即将使用武力嘅警察。”他指,陪审员需考虑梁的思想背景、2016年香港民主抗争的背景及当晚的情况。
他指,梁虽不在香港出生,但梁在自辩时表明香港塑造了他的价值观,包括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梁父母从小向他讲解香港人上街示威的原委,但亦有告诫过梁“枪打出头鸟”,就算参加示威都不要站最前。
梁曾多番参与社运
到长大后,梁参与立法会外的反迁拆菜园村、反一地两检、反10年政改的集会示威,但现实都令他一而再、再而三失望,故他开始质疑这样的方法能否为香港带来改变。其后,梁便利用大学教育研究政治哲学,寻找出路。
占中目睹警用暴力
入读大学期间香港发生占中运动,梁亦有参加。到占中尾声学联呼吁包围特首办,梁亲眼目睹自己同学被一手持胡椒喷雾、一手出警棍的速龙小队警员打至头破血流,又被该些警员以“垃圾、渣宰”等字眼侮辱。他指辩方没有播放有关的片段,因在是次审讯中所播放的片段已足够反映警方的速龙小队是如何无坚不摧。
辩方:谎言不会成真理
蔡又指,控辩双方对庭上播放的片段争议在于对片段的描述。控方不断重复播放一些片段,同时加入自己的旁述,是要透过潜移默化令陪审团相信控方的理论。但他指:“有啲国家无论将片段播放一千次,谎言都唔会变成真理、唔系大声啲就会变成真相。”希望陪审团能仔细思考片段背后的不同可能性,不要被控方旁述所误导。
警用暴力引证忧虑成真
蔡续指,梁之所以会认为事发当晚警方会暴力清场,是建基于他占中尾声曾亲眼目睹警方清场时使用过的武力。而当晚警方的行为如当晚警方曾对示威者使用胡椒喷雾、殴打手无寸铁的示威者亦引证了他的担忧。所以梁认为既然是本民前呼吁市民到场支持小贩,便透过举办选举游行,保护市民。
指控方假设无证据支持
蔡另指,控方在结案陈词中又强调梁是个不诚实的证人,指所有对梁不利的证供,梁均说是“听唔到、睇唔到”。如黄台仰曾指要让警察“夹着尾巴走”,指梁在现场不可能听不到,但蔡指,控方根本无证据证明当黄说有关说话时,梁在黄的附近。蔡指,控方所做的假定无独立证据支持,但只要证人不同意有关假定,控方便会“大大声”指证人说谎,是一种语言艺术。
另外,蔡指控方曾播放片段,指片段见到案中其余被告与黄台仰或梁天琦曾交谈,便指其余被告是本民前的党员。蔡指,如果与本民前成员说过话便会被视为本民前党员,本民前便会变成香港第一大党。
律师下午继续陈辞。
5名被告分别为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梁天琦被控2项暴动罪及一项煽惑暴动罪。其中煽惑暴动的控罪指,梁天琦于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间,在旺角砵兰街连同一个称为黄台仰的人非法煽惑在场人士参与暴动。其余4名被告则分别被控暴动、非法集结等控罪。
案件编号: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