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收回土地条例》早有先例 谭文豪批林郑畏首畏尾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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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日(5日)出席行政长官问答大会,提及港人关注的房屋问题,当中民主党尹兆坚提及使用《收回土地条例》时,林郑月娥表示,使用随意运用收回土地条例,或引致司法覆核。立法会议员谭文豪今早(4日)接受电台访问指,林郑引用的湾仔警署官司作例子并不正确,批评特首转移视线,又指政府曾以条例收回屯门54区,并非没有先例,斥政府畏首畏尾。
谭文豪接受访问时指,对于特首林郑月娥指随便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可能会引致司法覆核,他强调政府过往曾有先例,收回屯门54区起公屋,斥政府不应畏首畏尾。
另一立法会议员麦美娟则指18个选项并不新鲜,但还要看最终公众是否能得出共识。她认为现时不应排除任何方法,若政府需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必须有透明的机稍及清晰程序,避免导致不公情况。
节目中亦有就公私营合作讨论,谭文豪表示对此选项反感,他指公私营合作是另一种官商勾结,当政府兴建其他道路及规划时,与发展商商讨,发展商定必以自身利益为首,将会大程度影响整区规划。麦美娟强调,任何方案都会遇反对声音,认为不能使用单一方法,强调政府需透明及公开程序及详情,认为不应以便宜的补地价给供应商。
谭文豪对于听众提及填海觅地的选项,他直指担心填海后不能回头,或对自然生应产生影响。他续指即使使用《土地收回条例》亦有可能需要填海。但他强调香港现时仍有土地却不使用,斥政府不与私营机构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