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回条例惹热议 钟国斌指诉讼会拖更耐 倡建半资助房屋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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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对土地供应需求殷切,坊间声音认为政府应引用《土地收回条例》收回私人土地作发展。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以及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钟国斌于电台节目讨论有关议题。钟国斌认为引用有关条例,必会令地产商与政府展开漫长诉讼,可能拖延发展步伐,建议当局提出官商合作方式,例如全面兴建半资助房屋;涂谨申则认为引用条例收地过往亦曾有发生,如从建屋利益考虑,评估过有胜算,即使需要打官司亦值得。

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钟国斌认为,引用《土地收回条例》会引来政府与地产商漫长的诉讼,不符合效益。(资料图片)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已开始就增加土地供应选项展开公众咨询,对于政府应否引用《土地收回条例》,专责小组主席黄远辉早前表示引用条例的门槛高,须要用于开拓新发展区,或能够满足公众利益,并具有凌驾性的需要。

钟国斌今日在电台节目上,政府若引用《土地收回条例》,势必会与地产商打官司,继而展开漫长诉讼,“之后又要等三、五、七年先拎到地……最快方法系公私营合作。”他认为收地举动会令发展计划遭到拖延,认为政府应该在不予人感觉输送利益的情况下,采取官商合作的方式处理。他建议,政府一改过去资助房屋和私人房屋按比例分开兴建的合作方式,而是全面兴建售价比市价便宜的“半资助房屋”,例如是呎价5、6千港元的楼宇。

涂谨申认为,引用《土地收回条例》的最重要基础,是兴建之用需符合公共用途的原则。他认为,政府应引用条例起地,因从建屋利益角度考虑,即使官司需要打数年亦是值得。他认为官司的其中有一个争议是混合用土地,或其后假如再将土地拍卖,会否违反“公共用途”的要求;他认为政府如果觉得有些地方存疑虑,则可在展开诉讼前“立例巩固胜数”。

对于钟国斌提出的建议,他认为如果结果出来出租公屋的比例太少,市民讲难以接受,对此钟国斌则不认同,认为如果市场存在市民有能力负担的楼宇,轮候公屋的人士可能会被分流,因不少人士纯粹是因为看到置业无望因此一毕业就排公屋。

涂谨申认为政府应引用《土地收回条例》收土地发展。(罗君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