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挖路工程不符规格需修复 近四成个案逾两年未纠正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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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掘工程霸占路面空间,令交通挤塞问题更为严重。审计署调查发现,道路工程延期问题有恶化趋势,平均工程延长日数在短短6年间增加90%,由2010年只有平均48天增加至2016年的91天。有个案显示,水务署及房屋署分别有工程需要延期502天及462天。
另外,现时路政署会查核已经完工的工程,如未能符合标准,署方就会发出“退回完成通知书”,要求负责人纠正。审计署发现,有2,581个工程超过2年仍然未完成纠正工程,可能影响道路使用者安全。审计署建议政府应提升工务部门在申请挖掘许可证前确定地下情况,亦要采取措施,确保适时进行竣工视察。

道路工程令香港塞车问题恶化。(资料图片)

路政署辖下两个办事处负责发出道路挖掘准许证,2016年署方共发出21,822张相关证件。申请人如未能于准许证限期内完成工程,可以申请延期。审计署今日发表报告,发现掘准许证延长的数目,由2010 年的727张,增加至2016年1,293张,增加78%。另外,获延长的有效期,亦由2010年平均48天,增加至2016年平均91天,增幅达90%。

报告提及一个水务署工程,延期日数达502天。工程负责人解释,工程延长的原因包括“改变建造方法,以避开密集的地下公用设施和混凝土墩”,亦要“进行无坑敷管工程时遇到坚硬物料及未能预计的构筑物”等。另外,亦有房屋署工程要延期462日,原因包括“难以找到现有供水主喉所在位置,更改拟议供水主喉路线和接驳点位置”等。

审计署指,工程人员在工程开始之前,应安排必要的土地勘测工作,确定工地情况,以便进行工程。

另外,审计报告亦发现,路政署在查核完成工程工作上,有可改善之处。如工程的恢复工程未达标准,路政署可发出“退回完成通知书”。审计署发现,近年发出退回完成通知书的数目增加,显示承建商的未符标准修复工程增加,情况并不理想。

截至去年12月,6,779宗需要修复的工程中,有2,581宗,即38%,积压2年仍然未完成纠正。审计署指,路政署需要加快实施加强措施,以纠正问题。

有2,581个个案积压两年尚未完成纠正工程。(审计署文件)

巡查工作方面,审计报告发现巡查组对施工中工地的巡查覆盖率仅得43%,审计署认为应该有所改善。至于路政署在执法行动上,亦有可改善之处。报告提到,2013年至2016年间,有4,338宗个案转介执法组采取行动,但只有162宗,即当中4%进入检控阶段。审计署认为要加强对严重及再犯的违规个案所采取的执法行动。

审计报告亦发现,有工程承建商在铺设地下公用设施时,可能不符合最少深度规定,在地下较浅位置进行铺设工程,可能对路面造成影响。截至2016年年底,有16宗相关个案尚未纠正。报告列明,地下公用设施走线及布局“不理想”,路政署在个别个案中亦未有查核工程走线是否达到满意程度。审计报告建议,需建立有效系统,管制地下空间,路政署可考虑设立协调组织,以改善问题。

06年测试“公用设施共同沟” 事前无咨询 事后无评估

为长远改善地下公共设施问题,当局曾研究设立“公用设施共同沟”。2006年,政府兴建了2条试验性质公共设施共同沟,分别设于油麻地及舂坎角。但今次审计报告调查发现,路政署在试验前,并没有就选址咨询相关机构,导致使用率偏低。另外,当局亦没有对试验结果进行过评估。审计署批评,路政署应备存相关数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适时评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