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Fitness First欢迎设立冷静期 称可改善业界形象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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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早前发表研究报告,建议就五个范畴,包括美容、健身、时光共享、非应邀合约及遥距合约,设立强制性冷静期,消费者可在7日内无条件取消合约。健身中心Fitness First回复《香港01》表示,于十年前已推出7日冷静期,客人取消合约时,退还所有赠品及未使用过服务,会酌情退还行政费用。健身中心指,对消委会建议非常欢迎,相信可改善业界形象,惟部分细则需与各持份者商讨,令双方取得平衡。
取消合约须未使用过服务
Fitness First表示,目前提供1日、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的健身计划,均以月结方式收取服务费用,毋须预缴。不过,客人首次参加服务时,则要缴付一次性行政费500元。中心表示,于10多年前推出7日的冷静期,若客人参加后7日内想取消服务,中心将会处理,不另收费。
至于冷静期,中心指客人取消合约时,退回所有未使用过的迎新赠品,如背包、鞋袋及礼券等,及未曾使用的任何服务,中心会酌情退还所收行政费用。入会费则多数不会收取,故没有退还情况。
Fitness First认为,实行冷静期及每月收费的服务持之有效,对消委会建议非常欢迎,相信可改善业界形象。不过,该公司认为细则部分须与不同持份者磋商,以取得双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