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建议设七天冷静期 部份业界担心被标签为不良行业

撰文: 陈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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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昨日发表有关冷静期的报告,建议政府立法设立最少7日冷静期,涵盖5类合约,包括在营业处所以外订立的非应邀合约、遥距合约、时光共享合约、健身服务和美容服务合约。部份业界代表今日(20日)接受电台访问,有业界担心被标签为不良销售行业。

有业界担心政府立法后,被标签为不良销售行业。(视觉中国图片)

香港美容业总会创会主席叶世雄接受商业电台访问表示,建议看似事在必行,若他们不支持或被指为奸商,但他坦言担心被标签为不良销售行业。他又举例指若顾客在购物后得知需离港工作,便可以退货。叶世雄指,但认为相关部门需研究,消费者需提出理由才可在冷静期退货。

美容业不赞同多个行业一同量度

叶世雄又指他们很讨厌“㓥客”的业界,不少客人曾向他投诉。质疑政府过往没有努力执法,他并不赞同政府把多个行业一同量度,认为应分开界定当中细节。

香港健体专业人员总会会长王晓山指,业界同意政府立法,他们过往亦会规定只以15至20分钟向客人讲解健身内容,更有部份业界已经自己设有7天冷静期。香港康乐体育专业人员总会会长李粤闽则指,业界支持政府设立冷静期,但他们认为必须确定消费者理由才选择退货,他认同叶世雄所指,担心被标签为不良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