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远辉撑陈帆“绿置居当公屋”论 指绿置居完全取代公屋机会微

撰文: 黄伟超
出版:更新: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提出把绿置居计算作公屋,引起社会争议,部份立法会议员更批评政府欺骗市民,担心会否影响长远房屋策略房屋供应目标,甚至是否启动公屋“封顶”第一步。
身兼土地供应小组主席的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主席黄远辉指出,陈帆局长的说法有其根据,因绿置居原属公屋计划兴建的单位,纳入公屋类别无可厚非。
他又表示,绿置居供应很大程度视乎公屋住户购买意欲和吸纳能力,同时房委会亦要兼顾轮候册申请人等候编配单位时间长的问题,并不认为会出现绿置居完全取代公屋的情况。

须顾及轮候公屋时间长问题

陈帆日前出席立法会财委会特别会议,提出要把作为资助出售房屋的绿置居,编入公屋类别,当日他所持的理据是绿置居可让公屋买家腾出所住单位,交予轮候公屋申请人。

黄远辉指出,不论是新蒲岗景泰苑或早前曾讨论的长沙湾东京街公屋项目,都是纳入公屋建屋计划,原来用途是出租公屋,故归类为公屋亦可以理解。他强调,政府决定绿置居恒常化,这类单位会占整体公屋百分比,相信大家都会关注,但这方面牵涉到两大因素,一是买家吸纳反应,会是重要考虑条件,直接影响到绿置居供应;另一是公屋轮候时间,“我们不能只考虑消化能力,若令轮候时间延长,我们便要处理。”

绿置居检讨未完成     长策未改公营房屋类别可理解

政府去年12月公布《长远房屋策略》2017年周年进度报告,运输及房屋局为2018/19至2027/28年度,订下10年28万个公营房屋单位的建屋目标,即平均每年要提供2万个出租公屋及8000个资助出售房屋,外界忧虑政府把属资助出售房屋的绿置居,归类为出租公屋计算,可能会影响到公屋供应量。

黄远辉指,由于绿置居检讨尚未完成,包括每年出售数量和是否另觅土地兴建有关房屋等,故此官员不提调整长策的单位分类数目是理所当然,相信当检讨完成后,长策亦会列明公屋、绿置居及居屋等计划单位数目。

黄远辉表示,要公屋住户放弃所住单位,需要极大诱因,绿置居单位要大幅增加机会不大,更加难以完全取代出租公屋,因公屋轮候时间长问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