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为何在囚人士自杀事件频现 因“凶器”一直都在...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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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一名南韩籍谋杀案嫌疑犯,昨日(4月16日)被发现疑以床单勒颈自杀身亡。由于同类事件已屡次发生,外界自然会关注惩教署防止在囚人士自杀的措施。
惩教署在2011年曾就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检讨,理论上目前已有颇为全面的防范制度,从监仓设计、加装“天眼”、安排心理辅导等等都有,只不过其中一种极为常见的自杀方式:床单上吊,至今为止都未有确实的改善方法。
当然,部分自杀个案可能仍是防不胜防,如果要百分百监控在囚人士的一举一动,又会有严重的私隐问题。不过保护在囚人士免于死亡,也是人权之一,署方如不想再有类似事件,就需要再进一步加强防范机制。

Kim Minho早上被发现用床单勒颈自杀亡。(蔡正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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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曾提6项防自杀建议 惩教署称未必全部可行

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赤柱监狱及白沙湾惩教在8个月内爆出5宗在囚人士以床单上吊自杀身亡的案件。2011年5月,死因庭裁定这些人全部都是死于自杀。当时研讯期间发现,惩教人员未有按时巡仓,警觉性不足,救护服务亦有延误。

裁判官陈碧桥和陪审团经过商讨后,对惩教署提出6项建议:(1) 突发事故发生后,需安排职员为紧急救护车辆开闸、(2) 更具体纪录囚犯情况,辩识高危人士、(3) 加强前线职员训练,提高警觉性、(4) 研究床单替代品的可能性、(5) 确保职员交更时间对囚友有足够监管、(6) 同座囚犯增加时,相应增加巡逻值日官数目。

当时惩教署署方也对各项建议表示欢迎,也曾确实在事后大规模检讨防范措施,如改善监仓设计,安排更多喉管入墙、引入新设计的囚室窗户、减轻挂钩负重量,防止成为上吊的承托点;改装囚室内的花洒;强化心理服务组的辅导服务。但同时表示部分内容不一定能落实,如当时有建议以帆布代替床单,可是他认为帆布较粗糙未必适合。而改善床单质料的问题到今日都没有下文,成为“计时炸弹”。例如2011年并没有在囚人士自杀身亡,但在2012年又有2人死亡(总自残个案有86宗),“凶器”都是床单。

被告Kim Minho被捕后曾被送医院。(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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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大幅改善防范措施 惟床单继续成上吊工具

例如去年6月,一名28岁男子涉嫌在屯门入屋强奸案被捕,7月1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疑上吊自杀,两日后不治,用的同样是床单。据悉,死者事前与其他还柙人士清洗床单时,疑将床单收起,及后在日间活动室上吊。

另一个可留意之处就是监察问题。目前惩教署辖下的监狱和收押所,大部分公众地方、“大仓”等都会安装“天眼”,惩教人员每15至30分钟也会巡查观察一次。而荔枝角收押所多为独立囚室,囚室外走廊都有“天眼”监察,如有特别情况,个别囚室都会装设。

在囚人士自杀一般并非电光火石之间发生的事,由在囚人士“做手脚”挪动床单至上吊期间,理论上也需要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出现自杀身亡事件,署方确实有进一步检讨的必要。

一般男性犯人等候判刑时,都会于荔枝角收押所还柙。(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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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者私隐重要 惟确保人身安全属人权

简言之,现时防范在囚人士自杀机制,至少有两大地方可以改善,一是床单问题,二是监测问题。当然在现实情况中,囚犯可能以睡姿遮蔽自杀举动,又或是在如厕期间找保安漏洞自杀,无论如何改善机制,始终难保有人会钻空子。

现时惩教署对于绝大部分在囚人士自杀行为,都能及时阻止,死亡个案只占少数。如去年共有99宗在囚人士自我伤害个案,当中3人死亡;前年有79宗,死亡人数仅1人。可是,受监管人士非正常死亡,无论如何也是不能接受的事件,属“一宗也嫌多”。

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去年2月出席活动时承认,惩教署“仍然处于职员流失的高峰期,这现象仍会持续数年”,可见未来署方人手仍会紧张。为此,署方已“采取多方面措施吸纳及挽留人才”。可是以目前状况看来,自杀事件仍屡禁不止,机制确实有进一步强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