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弃市值订价2.0再现?  拆解7年前曾荫权功败垂成真相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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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前日表示会检视资助出售房屋应否与市价脱勾,不少人都会关注政府会否改变沿用36年的以市值和申请人负担能力挂勾的订价机制。7年前时任特首曾荫权宣布复建新居屋及改以负担能力作厘定售价基准,惟经房委会讨论及社会反对,最终梁振英政府决定维持有关机制不变。
2011年10月12日,曾荫权发表任内最后一份施政报告,一如社会预期宣布复建居屋,但同时提出改变居屋订价方式,以市民负担能力订定单位售价,对象是低于3万元收入的首次置业家庭,定价与合资格家庭的供楼能力挂勾;而居屋单位实用面积为400至500平方呎单位的售价,初步估算为150万至200万元。

今期居屋累计收16.6万份申请,创史上最高收表纪录。(资料图片)

当年政府内部存分歧    反对派忧刺激更大需求

不过,曾荫权“长官意志”背后,原来政府内部是存在分歧。有当年参与制订新居屋政策的前政府官员透露,当时政府有两派意见,一是支持按负担能力厘订售价基准,另一派则强烈反对采用新的订价机制。

该名前官员指出,居屋订价程式,多年来只需最少五成单位是申请人可负担,但当时新居屋建议售价定于申请人可负担水平,即全部单位要达到此水平,有别于传统居屋水平,但当年不少人已表明,在居屋供应不足情况下,此举无疑是弄巧反拙。
他解释,最大关键是供应不足,以更低价格销售居屋,只会刺激更大需求出现,超额认购倍数会更多,同时可能令私楼价格也被间接推高。而更为严重的,是新居屋售价和补地价安排,可能对现有居屋业主构成不公平及资产大贬值情况,最终加上房委会亦不同意下,新订价建议被迫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