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资助楼与市价脱勾 居屋之父倡重推弹性折扣:七折非硬指标

撰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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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昨日(11日)指政府愿意检视资助房屋的售价应否与市价脱勾,令近月居屋“癫价”推售引起的社会争议,踏入另一个阶段。究竟推行40年的居屋计划、实施超过30多年的订价机制,会否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
被誉为“居屋之父”的房屋协会主席邬满海,接受《香港01》专访时分析,沿用多年的居屋订价机制确实有参考私楼价格,同时亦兼顾买家供楼负担能力等多项因素,环顾眼前,实难有其他机制可以取代,但机制内一些计算项目及方程式,是有调整的空间。
至于居屋呎价破万的“癫价”争议,他认为市值七折订价非硬指标,“过去由四折至八折都试过”,建议房委会参考20年前应对高楼价的策略,必要时重新推出弹性折扣安排,以减轻市民面对居屋售价昂贵压力。

一手凑大居屋计划的房协主席邬满海指出,居屋订价机制是有调整的空间。(资料图片)

订价机制1982年后实施

1978年推出的居屋计划,以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为主要政策目标,但曾在房屋署工作多年(离开房署时任副署长)、一手凑大居屋计划的邬满海忆述,当年第一期居屋虽以成本价销售,但却收取十足地价来订价,故此在当年来说其实并不便宜。

根据资料显示,居屋订价由第三期乙以前(即1982年2月前),居屋售价是依据成本(包括土地、建筑和发展成本)订定,按收回成本原则厘定居屋单位的售价,但由第三期乙起的售价,改为与当时市值及申諘人负担能力挂勾,不再参考成本因素,有关机制采用了已有36年。

林郑月娥明确表示,政府“好愿意去睇”全面检讨资助出售房屋售价。(林若勤摄)

居屋订价非一成不变    评机制难取代、有改善空间

邬满海忆述,有关改变主要是楼价向上,不可再用收取十足地价方式,而订价机制是考虑申请人负担能力,包括因应按揭息率走势影响供楼支出等因素。“不只是首付,还要考虑供楼支出占住户收入比例,以及息率变化。因为楼价不上升,单是息率上调已令供楼人士负担加重。”

他认为,居屋订价沿用多年,无疑可以有检讨及改善空间,以便更灵活及有效率去应对市民置业负担重的问题,“订价方程式有调整空间”,但他强调,居屋按市值折扣率订价绝非一成不变。“居屋订价曾试过八折,也曾试过四、五及六折弹性折扣优惠,七折绝对不是硬指标,如果七折订价后居屋楼价仍高,可以用六折甚至五折。”

邬满海强调,任何楼宇不论公营及私营出售房屋,都无可能不考虑对象的负担能力,而计算资助出售房屋价格,其中一个客观标准会是参考市价,再用若干折扣去达到资助置业的目标:“多年来行之有效,再找另一套大家认同及接受的方案,其实会是有一定困难,但作出改善及修订,我相信是有空间。”

市民赶往递交新居屋2018申请。(欧嘉乐摄)

20年前曾四折出售居屋  应对楼价升浪

以刚破申请纪录的今期居屋为例,其中启德启明苑十足市值呎价为13,935元,七折销售呎价为9,755元,如果以六折订价,呎价会降至8,361元;而长沙湾凯乐苑售价最高的630万元单位,如果以六折或五折订价,售价会减至540万元或450万元,比现时售价便宜90万元或180万元,肯定令买家置业支出大减。

至于邬满海提及的四、五及六折订价安排,早在20年前房委会便曾采用过。当年楼价升浪不绝,居屋七折订价仍被批评偏贵,房委会1998年遂于居屋第十九期丙推售逾1万单位时,推出弹性折扣率制度,申请人除可选择基本折扣率,即评估市值五成外,亦可选择四成或六成的折扣优惠,当年房委会发出的新闻稿,更写明此举是“以配合申请人的实际需要,令更多人士负担到居屋单位”。

曾荫权曾欲改变    社会压力下放弃

事实上,前特首曾荫权在2011年10月施政报告中提出复建新居屋,当年便表明希望改以市民负担能力订定单位售价,“考虑到有关家庭的负担能力,实用面积四百至五百平方呎单位的售价,初步估算为150万至200万元左右。”

然而,及后房委会经讨论后,因有关改变会对现有居屋业主不公平,对居屋市场价格造成沉重打击,以及须用庞大公帑补贴资助置业,最终居屋订价机制未有任何调整。

另一方面,邬满海亦反对以建筑成本价出售资助单位,皆因此举不能反映不同地区及楼宇座向等因素。“向海、向上;高层、低层等等,是否卖楼都要考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