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新公屋富户政策须迁出单位 4.1万人删家庭成员户籍 年增两成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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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屋富户政策去年10月实施,只要公屋户每年入息超出限额5倍,或资产净值超出限额100倍,公屋户便需迁离单位。根据房屋署数字,去年全年有4.11万宗获准删除家庭成员户籍个案,较2016年急增7,300宗,增幅达两成。
房委会新公屋富户政策于去年10月实施,若公屋户每年入息限额超出5倍、资产净值超出限额100倍、或于香港拥有物业,需于12个月内迁离单位。不少富户为怕迁出,均纷纷删除家庭成员户籍。根据房屋署数字,去年署方批准41,100宗删除家庭成员户籍个案,同比增幅2成。
此外,2016/17年的富户数目约2.24万,当中有约2万户需缴交倍半租金,2,400缴交双倍租金,更有32户虽缴交市值租金。此外,于过去五年,平均每年从缴交额外租金租户收回的单位约有2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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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删除家庭成员户籍个案数字 |
2013年 |
34,600宗 |
2014年 |
36,200宗 |
2015年 |
33,900宗 |
2016年 |
33,800宗 |
2017年 |
41,100宗 |
*资料来源:房屋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