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耀忠批房协拒会面谈富户政策 斥当局缺监察 政府:不宜介入
本港房屋需求殷切,除公营机构房委会每年推售居屋外,另一法定机构房协多年来亦获政府以优惠条款拨地兴建资助房屋。街工立法会议员梁耀忠今日(28日)于立法会会议上提出书面质询,提及房协拒绝与议员会面,聆听市民对富户政策的意见,质疑政府有否监察房协的机制。运房局就回应指,过去10年已批出5幅土地予房协建屋,据了解房协一直与各互委会有定期沟通,由于房协属独立的运作机构,政府不宜介入及监察房协的运作。
房协于今年1月公布,本年9月起会推出“富户政策”,透过加入新租约条款,若租户在本港拥有住宅物业、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额5倍,或资产水平超出入息限额100倍,就须迁离单位;若租户入息超出入息限额2倍至3倍之间,须缴交倍半租金;入息超出3倍至5倍之间,就须缴交双倍租金。
立法会议员梁耀忠今日于立法会会议上提出,房协近日拒绝派代表与他、其他议员及区议员会面,聆听居民对其富户政策的意见,亦有租户表示难以联络到房协职员反映住屋问题,政府会否就此要求房协设立机制,回应居民诉求。
运输及房屋局司长陈帆书面回复指,房协作为独立运作的机构,有独立的政策管理辖下屋苑,据当局了解,房协一直与互助委员会定期沟通,亦就实施“富户政策”向各互委会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申诉专员公署于2015年1月发表主动调查报告,透露政府无监察房协的法定权力和机制,以及建议房署须强化与房协的双重房屋福利的互通机制,梁耀忠续问当局的跟进措施。
运房局表示,由于房协根据《香港房屋协会法团条例》注册,属独立运作、财政自主及自负盈亏的非牟利房屋机构,不受政府直接资助及监管,故政府不适宜介入及监察房协的运作。
过去10年拨5幅地予房协建屋
而过去10年,政府向房协批出一幅郊区土地、四幅兴建资助房屋的土地,批地条款亦列明房协须把单位出租或出售予合资格的中低收入人士。
至于房署与房协就双重房屋福利的通报及协调机制,运房局表示改良后的互通机制已于2015年7月起实施,包括改良每月电脑报表、改以电子传送方式送交房协,以及加强前线职员与管理层的沟通,处理双重户籍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