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Uber直击】倡新加坡推的士合作模式 港业界:有保留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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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于2014年进军香港,旋即惹起的士业界反对,早前更有40辆的士在政总外罢驶抗议。不过,Uber在世界各地仍有意跟的士业合作,今年1月在新加坡与当地最大的士商合作,推出UberFLASH,为用家提供最近距离的士或uberX,并采用弹性收费,Uber称新加坡合作的士司机有19%收入增长。Uber在香港亦有意引入UberFLASH,指已跟部分业界人士商讨,得到正面回应。
有的士业人士指,对UberFLASH计划持开放态度,如获邀愿意了解个中细节,惟由于Uber仍属不合法,相信无的士司机会愿意加入,同时对uberX仍可在计划中非法载客取酬有保留。

今年1月,Uber在新加坡跟当地最大的的士公司ComfortDelGro合作,推出UberFLASH。(Uber提供)

今年1月,Uber在新加坡跟当地最大的士公司ComfortDelGro合作,推出UberFLASH,有约1,000名的士司机参与,用家只需打开Uber应用程式,按选UberFLASH,最近用家候车地点的一部的士或uberX便会应召到达,减省候车时间,收费则采Uber弹性收费模式,根据大数据分析转变车程订价,用家在预约前会知悉。

Uber认为他们在科技上优胜,的士公司则优于管理车队及司机。(陈宇轩摄)

UberFLASH的士弹性收费 在港并不合法

Uber香港区总经理佘隽知透露,正着手研究UberFLASH打入香港市场的机会,但未有时间表,如新加坡营运模式在香港应用是否需改良,因香港及新加坡的士业界有不同,本港不可能像新加坡般,由一间大公司一下子投入千架的士合作,料会寻求业界5至10间公司一起尝试,而UberFLASH其中一个特色、的士弹性收费,在港并不合法,但佘隽知称现时法规有空间修改,举例指的士可跟乘客协议一个价钱,合法包车一天,期望有机会跟政府正式沟通。

佘隽知重申,希望的士业界不要视Uber为直接竞争对手,强调可以并存,合作的沟通大门一直打开,“点合作、司机有冇奖赏、优惠,有得倾”。

的士车行车主协会永远会长吴坤成指,如UberFLASH含有uberX营运,对此会有保留。(资料图片)

的士协会:UberFLASH含“白牌车”服务​有保留

的士车行车主协会永远会长吴坤成指,未闻Uber提出以UberFLASH合作,他认为科技确实可协助改善服务,如Uber开放平台能帮助到司机增加生意,只要合作在公平、公开、合法基础下,他们乐意了解详细内容。

然而,吴坤成直指现时uberX仍然属“白牌车”非法载客取酬,如UberFLASH含有uberX营运,对此会有保留;至于弹性收费方面,吴坤成指的士业界已争取多年,无理由因Uber而有所即时改变,应由的士先试行,惟他相信背后确有复杂性,因按表收费已沿用很久,咪表加价亦需由政府通过,是否要取消咪表,将整套法例修改,会成一大疑问。

运输及房屋局未回应有否跟Uber会面及沟通进度

运输及房屋局回应指,对于社会上近年对服务质素较佳及具备“网约”特色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并愿意为此付出较高收费的新需求,局方持开放态度,同意在任何取酬载客行为均须依法规管的政策大前提下,应积极回应这些新需求,政府建议推出具备“网约”特色的专营的士回应新需求,并正筹备相关立法工作,积极争取下半年提交立法会审议,强调在使用新科技或新平台同时,亦必须合乎法规,以保障乘客利益及安全,以及公共交通系统的长远健康发展。运输及房屋局未有回应有否跟Uber会面及沟通进度。

引入弹性收费模式 运输及房屋局:小心考虑​

至于引入弹性收费模式,局方称会改变沿用已久的收费模式,对乘客有一定影响,必须小心考虑,尤其是市民接受程度,至于“包车”服务收费则是由提供和接受服务双方自行议定,以灵活满足不同乘客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