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报】“减盐糖”委员会成效不彰 三年工作枉虚度
香港被誉为“美食天堂”,地道美食唾手可得,但满足口福的代价却可能是赔上健康。早年有研究发现本港食物的钠或糖含量经常超标,有见及此,政府三年前成立“降低食物中盐和糖委员会”,而在任期本月届满之际,消委会最新报告发现,大部分食肆的汤面样本钠含量仍远超世界卫生组织标准。究竟委员会在这三年来有何作为?还是毫不作为?
一个月前,消委会公布食肆10种常见亚洲汤面、合共100个样本的化验检测结果,发现七成六的样本钠含量超标,一碗已超出世卫建议的每日摄取量上限。消委会于去年11月底亦指出,港人常吃的小菜不少属高钠或高脂,如一日三餐均出外用膳,钠摄取量或高于世卫建议上限近两倍。
世卫建议,成人每天钠摄取量应少于2,000毫克(五克盐);游离糖摄取量应少于每日所需能量的10%,惟相关本地研究显示,大众从膳食摄入的盐或糖分量已超出世卫建议的水平。卫生署于2014年12月至前年8月期间进行大规模全港性健康状况调查,共访问12,022位15岁或以上非住院香港居民,另有2,347名受访者参与身体检查,去年11月公布的《人口健康调查报告书》显示,15至84岁港人平均每日摄取约3,520毫克钠(即约8.8克盐),有约86.3%市民未能达到世卫标准;另根据食安中心的膳食研究数据,估计本港成年人的糖总摄入量为平均每日53克。
2015年,政府实行十年减盐减糖大计的第一步——在《施政纲领》提出订定及推行策略性计划,推动市民减低从食物中摄入的盐和糖,实行健康饮食。然而减少摄入盐和糖并非单靠消费者的个人选择,同时需要业界配合,在配制食物的过程中减少使用盐和糖。故此食卫局于同年3月成立“降低食物中盐和糖委员会”,以咨询组织形式制订有效的减盐减糖策略,再向食卫局提供建议。委员会由行政会议召集人陈智思担任主席,22名非官方委员主要为医护界、食物业界、传媒及消费者等不同界别的代表,表面能收集思广益之效,然而在过去三年,究竟委员会做了什么?
区议会获450万资助 推广减盐糖
要数最为瞩目的,莫过于去年推出的“在地区推广低盐低糖饮食文化资助计划”,委员会向18区区议会各提供最多25万元、合共450万元的一次性拨款,资助区议会、区内团体或非政府机构举行推广“减盐减糖”饮食的项目。据区议会网站资料及民政事务处回复,全港18区区议会均决定使用拨款:观塘区所申请的拨款是18区中最少,获拨44,925.5元举行“《盐糖少添加》饮食生活”,内容包括工作坊、讲座、参观及嘉年华,预期有约500人参与,人均成本约90元;另有12个区申请全额拨款,如南区于去年9月至今年1月举办“低盐低糖在南区”社区推广计划,包括讲座、烹饪比赛、建立饮食约章、制作食谱及约章签署仪式暨颁奖典礼等,预期有1,200人受惠,人均成本约208元。
“真的做到事还只是一刻的灿烂?这活动根本无法持之有效作出改变。”南区民主党区议员柴文瀚认为,活动成效微乎其微。计划摘要中列明,项目须有创意、互动性强、符合成本效益以及具持续影响力,才可符合拨款资格,但柴早于去年5月审议拨款时便质疑,指委员会没有实质的策略推广低盐低糖饮食文化的讯息,而只分别向各区提供资助,由各区自行举办活动或印制有关刊物,不具意义。
虽然区议会在六票赞成、五票反对及无人弃权的情况下通过拨款,但柴文瀚的想法至今没有改变:“首先,最基本的问题是25万元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如果钱较多,地区自然能想到较多元化的活动,甚至能够与医院合作,举办一些较大型的服务例如身体检查、分析他们的饮食习惯。”
除了拨款金额不足,一次性的资助亦难以持之以恒地改变市民习惯。结果,活动成果不出柴文瀚所料,每区活动大同小异,离不开邀请医生或营养师出席讲座、派发食谱及烹饪示范,例如中西区、南区、深水埗区及元朗区的活动便都包括派发或设计食谱。
委员会功能与卫生署重叠 作用成疑
食卫局、卫生署及署方辖下食物安全中心在委员会成立前,早已进行委员会所建议的同类工作。以卫生署为例,多年来卫生署致力在不同层面推广健康饮食原则——“三低一高”(“低盐、糖、油及高纤”):2008年起在社区推行“有‘营’食肆”计划,鼓励食肆提供少油、盐及糖的菜式;在学校层面举办“学校午膳减盐计划”,13所参与计划的午膳供应商承诺,每月向全港约440间小学的学童提供2%至90%减钠餐款,并向卫生署提交减钠餐款食谱,让署方审视钠含量及减钠幅度。
卫生署亦曾咨询业界和学术界,于2012年9月及11月先后发表《降低食物中钠含量的业界指引》及《降低食物中糖和脂肪含量的业界指引》,建议协助业界生产及推广含较低糖、低脂及低盐的食物。这反映政府部门一直作公众教育、与业界交流及宣传,更有专门推动减少食物盐分和糖分的措施,因此难免让人觉得后来成立的委员会多此一举。“委员会与政府本身的功能相比过于重复,既不能有效推广活动,在地区中进行变得劳民伤财。”委员会三年任期将于本周三(14日)届满,柴文瀚提议解散委员会,让其工作由卫生署承担。
工作本末倒置 仅鼓励降低摄入量
委员会工作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从小做起”、“提高资讯透明度”及“加强宣传教育”,主要的合作单位为卫生署、医管局及区议会,过往曾建议的项目包括:在公立医院职员餐厅推出“卡路里”标示先导计划及在预先包装食物推出“低盐低糖”正面标签计划等,其余工作则多流于宣传教育性质,如标语创作暨海报设计比赛及低盐低糖正面标签设计比赛,实质工作寥寥可数。
顾名思义,委员会的任务是降低食物中的盐和糖,但综观其往日工作,仅鼓励降低摄入量,却未积极降低食物的盐和糖含量,根本没有提供降低含量的实质建议,可谓隔靴搔痒。
翻查相关政府部门网页及立法会文件,委员会成立至去年12月底,委员会及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共举行17次正式会议,共22名非官方委员的正式会议出席率仅得63%,只有10位委员出席率达八成或以上,开会次数及出席人数是否与工作表现直接挂钩属见仁见智,但委员之一的电影导演张坚庭早前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时坦言,委员会人多但开会次数少,工作有所不足。
规管意志欠奉 工作无心无力
香港作为先进城市,但却隐藏着食物营养监管政策上的落后与不足。盐和糖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调味料,如前文所提,政府早已察觉钠及糖含量超标问题严重,但多年来采取消极不干预的态度,仅循宣传教育方法鼓励消费者降低摄入量,未有考虑从源头做起,利用立法规管预先包装食物的成分或食肆餐牌列明含量,这无疑是置消费者于不利位置,任由问题继续存在及恶化。
的而且确,政府及委员早已表明应“按部就班、先易后难”,视推广低盐低糖饮食文化为首要工作,让市民逐渐改变偏咸偏甜的饮食习惯,带动对低盐低糖食物的需求,继而影响业界,但当发现此路不通时,是否理应尽快调整策略,利用规管手段去解决现有问题?
黄碧云猜测,立法前需进行营商评估,加上议会由商界主导,或触及他们的利益,连自愿性质的标签计划,也只要求标示低盐低糖而非高盐高糖。“商家当然不想标签自己产品是高盐高糖,免得影响市民购买欲。但这带来不良观感:你又想做但又不想得罪人,只做一半,效果哪会好?”她无奈地说,政府成立委员会,可能只是因为受到压力,并非想彻底改变或促成解决方案,因此不会有很强的规管意志,通常只会做“应酬式工作”,并无任何实际效果。
过量摄入增患病风险 政府宜适度规管
不少医学研究指出,从膳食中摄取过量的盐和糖或会引致慢性疾病。无可否认,传统中菜的钠及糖含量较高,因为不少菜肴含腌肉、腌料如咸鱼及雪菜这些高钠及糖含量食材,再配高钠高糖的调味料如老抽及鱼露,香港人有如此饮食习惯,食物的盐糖含量时常超标不足为奇。因此有意见认为,在自由市场下消费是买卖双方你情我愿的交易,倘若消费者愈食愈多、愈食愈不健康,亦是消费者的个人选择,商家只投其所好,试图将高盐高糖食品带给公众健康的危害归咎于个人责任。
香港十年的减盐减糖大计已踏入第四个年头,当政府已不能单靠消费者的健康意识去推动低糖低盐饮食时,业界理应负起责任,从改良食谱、减少使用高钠食品等方向入手,降低糖钠含量、甚至其他营养素及能量值对公众健康构成的影响。
如上文所提,食安中心早已恒常地研究食物营养素风险。不少研究亦显示同一类食品的营养含量亦有大差别,去年3月消委会与食安中心公布研究结果,不同食肆配制的同类碟头粉面饭,样本间的钠含量有明显差异:如10个味菜排骨炒面样本,每100克钠含量最高达600毫克,最低则为350毫克,相差近一倍,显示生产商或食肆配制食品时,有空间改良食谱以降低盐糖含量,又或提供低盐糖分量的食品及饮料,以及在菜单上列明所含营养成分资料,让消费者在知情下选择。若食物业界仍无视高盐糖对大众带来的健康风险,政府理应朝规管方向入手,断不能仅成立委员会便草草了事,任由“重口味”饮食继续制造公众健康风险。
上文节录自第102期《香港01》周报(2018年3月12日)《职能重叠 成效不彰 “减盐糖”委员会三年工作枉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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