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三警申上诉许可 辩方质疑曾健超未能认出袭击者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七名警员于2014年占领运动执勤期间,于金钟添马公园“暗角”殴打曾健超,而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七人同被判囚两年。七警先后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并获上诉庭批准保释等候上诉。上诉庭今(8日)处理余下3警,即白荣斌(43岁)、陈少丹(34岁)及关嘉豪(33岁)的上诉许可申请,有律师质疑曾健超根本未能认出袭击者。
代表白荣斌的资深大律师黄敏杰指, 从苹果日报的新闻片中可见白于案发时穿的粉红色及灰色间条上衣,而仔细看时,其实可见到间线中有一幼细红线,惟证物相片却没有呈现,故认为原审法官错误接纳证物新闻片及相片。黄又指,粉红间条及灰色间条的比例为1比3.5,惟相片及新闻片却未有一致地显示。
质疑警方未有安排戏子认人
而代表陈少丹的资深大律师郭莎乐则指,警方未有安排其他戏子供事主曾健超认人,而陈在认人时,一直紧闭眼睛及拒绝向前望,可见他非自愿。郭指,曾健超认人时更需要摀低身认,故认为曾根本未能认出袭击他的人。
控方指认人程序无问题
控方下午回应指,警方当天没有迫使陈、关二人参与认人手续,并有解释二人的权利,而当日二人亦在律师陪同下参与认人,而原审法官亦认为认人程序并没有问题,另外,曾健超在原审时亦指出,他能认出陈关二人是因为案发当天被打后,他被送往中区警署的车程及在光线充足的报案室中认到两人的。
法官将会容后颁下判辞。
案中被告49岁的总督察黄祖成、30岁的高级督察刘卓毅、43岁的警长白荣斌、39岁的警员刘兴沛、32岁的陈少丹、33岁的关嘉豪及37岁的黄伟豪,去年2月14日被裁定袭击致他人受伤罪成,同被判囚两年,及后各人先后获准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案件编号:CACC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