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儿童】学童失踪“无法跟进”? 揭教局无发入学令兼无报警

撰文: 陈信熙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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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山景邨母子双尸案发生半年,《香港01》揭发与案中死亡幼子同类的失踪学童,近五个学年竟多达162人,全被放弃跟进,至今下落不明,令人担忧悲剧再现。
教育局称已用尽方法寻人,看似无能为力。不过记者追查发现,教局程序有重大漏洞,无发入学令又无报警下就终止跟进;身陷窘境的失踪学童和家庭,生存机会被大大扼杀。
前小学校长梁纪昌敦促教局修订指引,及早报警助寻失踪学童。
辍学儿童系列 四之二

屯门山景邨母子双尸悲剧后,失踪学童问题浮面。事发半年后,《香港01》发现当局程序有重大漏洞,近5学年162名失踪学童仍未见曙光。图为学童于游乐场玩耍。(郑子峰摄)

去年就山景双尸案解画 教局:已用尽方法寻人

《香港01》引用《公开资料守则》取得资料,揭发2011/12至2015/16五个学年,共有162名小学及初中学童失踪,他们均未离港,亦非社署跟进的个案,情况与山景双尸案中死亡的幼子梁文礼大致相似,全被教局归类为“无法跟进”。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苏婉仪去年向立法会表示,局方“用尽方法”寻人无果,才会停止跟进失踪个案。不过,记者多番追问教局,并访问学校校长、资深教师和社工,揭发教局原来因家长失踪而不发出入学令,又死守僵化冰冷的程序不报警;方法尚未用尽,就放弃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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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09年向中小学发出题为《确保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的通告,要求学校于学童连续缺课的第七日呈报个案,惟整个程序并无写明学童失踪要报警,而虽然文件写明可于学童缺课满六个月时发出“入学令”,过去5年教局都没有这样做。(香港01制图)

学童失踪无转介警方 因程序无写要报警

教育局于2009年向中小学发出通告,说明15岁或以下学生缺课的跟进程序(见下图),当中注明在“失去联络”等五类情况下毋须跟进,而整个程序中,只有当家长不遵从教局发出的入学令,个案才会转交警方调查。

根据苏婉仪解释,当学童失踪,教育局缺课组会分别向入境处、社会福利署和房屋署,核实学童有否离港、是否社署跟进的个案,以及公屋住址,“在用尽这些方法而无法找到缺课学生及其父母后,才会考虑终止跟进个案。”

按此推断,上述162名学童失踪时全部已核实没有离港、不属社署跟进个案,而公屋地址不详或并非住在公屋,尤如人间蒸发,但由于教局程序无写明要报警寻人,所以失踪个案会直接列为“无法跟进”,学童自此下落不明。

记者追问教局,2015/16学年28名失踪学童的个案中,局方曾报警寻人的个案数目,以及报警前相关学童失踪的时间,教局并无直接回应,仅指目前正就个案再联络其他政府部门寻求适切的协助,“如有需要,本局亦会寻求警方协助”。

教育局2009年发出通告,载有跟进缺课个案的程序,当中列明五类情况下(黄色标示)不用跟进,而如要将个案转介警方(浅蓝色标示),必先发出入学令。(教局通告节录)

称无帮助而不发入学令 实因无法送交家长

按教局程序,如要将个案转交警方调查,必先发出入学令,不过苏婉仪去年承认,过去五年局方不曾发出入学令,亦即162名失踪学童个案,全部未循程序转交警方调查,已直接归类为“无法跟进”。

为何不发入学令呢?教育局一直解释,近年大部分缺课个案,非因家长不让子女上学,因此发入学令没有帮助。但记者翻查教局通告,发现局方就失踪个案不发入学令,原来另有原因。

根据程序,入学令必须由缺课组督学及一名学校发展主任,亲自送交家长,并当面解释不遵从命令的法律后果。换言之,当家长和学童失踪,入学令就无法送达至家长手中,但局方又不报警寻人,令个案陷入僵局,一段时间后被当成“无法跟进”,梁文礼正是这类个案的真实写照。

教育局指,“用尽方法”寻找失踪学童无果,才会停止跟进,惟《香港01》发现,教局无将个案转介警方,又无发出“入学令”,是否“已用尽方法”成疑。(香港01制图)

梁纪昌:只能“拍膊头”求警协助

曾任教育署督学及学校发展主任、鲜鱼行学校前校长梁纪昌确认,教局程序的确无写明要报警,“(学校)最多只可找警民关系主任,‘拍膊头’找警方失踪人口组,看能否帮忙找学童和家长,但这已属‘做多咗’,因为并非正式的渠道。”

他又指,当家长失踪的确难以送交入学令,教局应改弦更张,而非坐视不理,“家长知道只要不接入学令就不会被控告,因此千方百计逃避,很多学童因此失踪,所以程序必须更新,如果超出教局能力,就应该及早联络警方同社署帮手”。

在资讯发达的今天,竟多达162名学童在社区消失,梁纪昌认为只要各部门“行多一步”,就可免却悲剧,“这些学童有无病过?医院如有纪录就可找回他们,无理由找不到的,如果你(教局)当学生是自己的子女,失踪六个月也不去找?无理由吧”。

梁纪昌认为,教育局专责处理教育问题,但现今学童的学习问题多与家庭状况有关,认为教育局宜改变思维,更主动将个案转介其他部门跟进,才可保障学童上学权利和福利。(詹郭敏摄)

小学副校长:不涉罪案难报警

教局程序无写,学校和社工又能否报警寻找失踪学童呢?有小学副校长表示,如不涉及罪案例如虐儿,学校根本无合理原因报警,“如果不牵涉刑事成份,警察都未必会受理,学校可做的不多,而且个案已呈报给教育局,只可等局方回复”。

小学驻校社工黎柏然就指,据他了解,前线同事上门家访有时会遇到困难,例如保安员拒绝让社工进入、邻居未能提供学童及家长消息等等,他认同及早报警有助前线工作,“如果有警察陪同,一定有助家访和了解学童情况”。

警方:有多种方法寻人

记者向警方查询,如接报学童失踪如何处理。警方发言人指,会根据案情委派不同单位跟进,一般包括派员前往事主居所及常去的地方搜索、将资料通报巡逻人员、利用《警讯》、网页和社交媒体,以及发出新闻稿等多种渠道,呼吁提供失踪者的消息。

黎柏然表示,一般情况下,驻校社工会就缺课个案定期向教育局报告,如找不到学童和家长,会观察其家居外的情况、询问邻居,不过有时社工未必获准上楼,相信这些情况下如有警方协助,会事半功倍。(詹郭敏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