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入禀向通讯局追讨多收的牌照费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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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去年底颁下判辞裁定通讯事务管理局征收过多的牌照费,事后多间电讯商入禀高院要求退回早年被多收的牌照费。继数码通及和记后,中国移动早前亦入禀,向政府追讨自1999年至今多收的费用,惟入禀状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原告公司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两被告依次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及律政司。
案件编号:HCA414/2018
终审法院去年底颁下判辞裁定通讯事务管理局征收过多的牌照费,事后多间电讯商入禀高院要求退回早年被多收的牌照费。继数码通及和记后,中国移动早前亦入禀,向政府追讨自1999年至今多收的费用,惟入禀状未有列明索偿金额。
原告公司为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两被告依次为通讯事务管理局及律政司。
案件编号:HCA41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