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局被裁定多收牌照费22年 数码通及汇港电讯先后入禀讨回费用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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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院早前裁定通讯事务管理局向多间电讯商收取过多牌照费,继数码通早前入禀高院要求通讯局和政府“回水”,汇港电讯近日亦入禀向局方追讨过去22年多收的牌照费连利息,惟入禀状没有透露索偿额。
汇港电讯要求退回多收牌费连利息
原告汇港电讯有限公司(前称九仓电讯),入禀控告通讯事务管理局和代表政府的律政司,指通讯局于1995年至2017年期间,错误地征收过多牌照费,更将通讯局旗下的营运基金款项拨归政府库房。汇港电讯现要求通讯局和政府归还22年来多收牌照费连利息。
数码通称22年来支付逾5亿牌照费
早前数码通旗下三间公司亦入禀高院,向通讯局和政府追讨自1995年起多付的牌照费,虽然没有写明追讨金额,入禀状显示三公司22年来支付了逾5亿元牌照费。
终院去年裁通讯局败诉
通讯局早年被指每年录得巨额盈余,局方库房“水浸”,但仍向各大电讯商征收巨额牌费。虽然2012年局方宣布调低牌费,但电讯盈科等多间电讯商不满减幅,向通讯局反映但遭拒绝。电盈为此提出司法覆核,终院去年底裁定电盈上诉得直,局方错误将公司税收和股息等列入计算范围,变相多收了钱,亦错误将局方营运基金的收益拨入库房。
案件编号:HCA2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