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天败诉】聂德权称尊重法院决定 因应情况审视选举法例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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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于今早商台录播节目中指,法院就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选举呈请作出判决、人大就《基本法》104条释法,政府会因应这些情况审视有关选举的法例。
他强调,无论是出任公职和参与公开选举,要求都是与普通人不同,都应拥护《基本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陈浩天前年参选立法会选举,被指支持“港独”,被取消参选资格,他向法院入禀提出选举呈请,法院判定他败诉,聂德权表示尊重有关决定,他又指因此有关情况,包括人大就《基本法》104条释法,政府会因应这些情况审视有关选举的法例。
至于《国歌法》立法,他指会参考国旗及国徽法,他认为刑罚与国旗及国徽法相约是比较合理,他强调最清晰和清楚地解释立法内容,相信具体执法情况问题不大。
聂德权又表示,正在草拟法案,保障视障人士,避免他们在携带导盲犬被歧视,同时连同禁止喂哺母乳歧视等条文,就歧视条例提出修订,期望在今年内提出。